答:1.硬件设备更新类:重点核查智能设备采购合同、增值税发票、设备到位安装凭证,验收核心指标为数控设备占比、单工序生产效率提升幅度,最低要求设备互联互通率不低于50%;2.数字化系统集成类:重点核查MES/ERP/工业互联网平台部署方案、数据打通接口证明,验收必须达到企业数字化水平二级及以上,需实现研发、生产、仓储数据跨模块互通,未达到标准不予拨付补助,已拨付资金限期追回,3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所有工信类资金申报。

答:1.硬件设备更新类:重点核查智能设备采购合同、增值税发票、设备到位安装凭证,验收核心指标为数控设备占比、单工序生产效率提升幅度,最低要求设备互联互通率不低于50%;2.数字化系统集成类:重点核查MES/ERP/工业互联网平台部署方案、数据打通接口证明,验收必须达到企业数字化水平二级及以上,需实现研发、生产、仓储数据跨模块互通,未达到标准不予拨付补助,已拨付资金限期追回,3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所有工信类资金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