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各级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管理的在我国境内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项目),除“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煤炭消费量不满1000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涉及国家秘密(保密事项范围及密级应由具备定密权限的机关、单位确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用能工艺简单、节能潜力小的行业(具体行业目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公布并适时更新)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外,均应取得由各级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答:各级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管理的在我国境内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项目),除“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煤炭消费量不满1000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涉及国家秘密(保密事项范围及密级应由具备定密权限的机关、单位确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用能工艺简单、节能潜力小的行业(具体行业目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公布并适时更新)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外,均应取得由各级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