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换领后的延续于2025年3月1日起接受申请,按照资质延续办事指南办理,主要考核符合二级资质标准的企业净资产、设备、厂房、技术负责人和注册人员(按三级资质考核)等指标。根据住建部《通用问题》第17条,换领后的所有资质应于有效期届满前同时提出延续申请。企业在完成换领延续后,原资质证书上还有其它资质的,原资质证书有效期不变(按最短资质有效期计算该本证书有效期);原资质证书上没有其它资质的,证书五年有效期自换领延续取得首个资质时间起算。
答:换领后的延续于2025年3月1日起接受申请,按照资质延续办事指南办理,主要考核符合二级资质标准的企业净资产、设备、厂房、技术负责人和注册人员(按三级资质考核)等指标。根据住建部《通用问题》第17条,换领后的所有资质应于有效期届满前同时提出延续申请。企业在完成换领延续后,原资质证书上还有其它资质的,原资质证书有效期不变(按最短资质有效期计算该本证书有效期);原资质证书上没有其它资质的,证书五年有效期自换领延续取得首个资质时间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