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江门市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
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府[2009]2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江门市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十三届四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门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六月四日
江门市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
规划纲要(2008-2020年)》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动《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的落实,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纲要》的决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纲要》明确了珠江三角洲地区在全国改革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地位,强化了珠江三角洲地区推进科学发展的动力,开辟了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广阔空间,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和推动我省特别是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江门市作为珠三角西岸重要城市,积极参与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对加快江门融入粤、港、澳经济圈,促进江门经济跨越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我市要认真落实《纲要》提出的重大战略部署,用足用好《纲要》中有关支持我市发展的政策,努力建设成为广东重点发展区的排头兵,珠三角生态型宜居典范城市,电力能源、先进制造业基地和文化名城。
二、工作原则
(一)统筹规划,先行先试。树立全市“一盘棋”意识,统筹整合各类资源,全力推动落实《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发展重点、政策措施和重大工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制定阶段性目标并编制相关的重点专项规划,推动落实相关配套政策。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力争在经济体制、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取得突破。
(二)因地制宜,勇于创新。紧密结合我市实际,重点抓好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扩大内需的各项政策措施,全面推进理念创新、体制创新、科技创新和服务创新,积极探索落实《纲要》的新思路、新举措,研究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不断夯实《纲要》实施的物质基础。
(三)突出重点,分步推进。把《纲要》作为全市改革发展的统一行动纲领,围绕《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功能定位和发展重点,分阶段、分步骤推进实施。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保障《纲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扎实有序地推进《纲要》实施工作。
(四)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明确部门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做到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措施具体。加强监督检查,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纲要》的顺利实施。
三、主要任务及分工
根据《纲要》提出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我市要努力打造珠三角先进制造业重点发展区、加快建设珠三角生态型宜居典范城市,力争在探索科学发展新模式上为全省提供示范。各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研究、解读《纲要》内容,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积极推动《纲要》各项任务的落实。具体任务及分工如下:
(一)以打造先进制造业为重点,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1.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一是抓现有优势产业的提升改造,做优做强纺织服装、轻工食品、建材、造纸、摩托车等传统优势产业。通过提升技术设备水平、产品档次和加强品牌建设,促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和回用率,扶持培育具有规模优势的现代造纸业。发挥我市调味品、保健食品等名牌产品效应,做大做强食品制造业。推动纺织服装、机械、建材等传统产业升级换代。提高产业准入门槛,淘汰落后产业和落后生产能力。二是利用现有产业基础,引进资金技术密集、带动性强的装备制造、船舶制造、汽车零部件等产业。加快发展江门装备制造业,争取在核电设备、风电设备、轨道交通装备等关键领域实现突破。吸引国内外大中型造船企业落户江门,探索发展特种船舶和休闲船舶制造业,打造珠江西岸船舶拆、造、修一体化生产基地,并逐步向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渗透。加快现有汽车轮毂、传动轴、特种轴承产业升级,引进国内外先进的企业零部件企业,为国内外大型汽车制造企业提供配套。三是做好园区、产业集群的规划和整合。重点抓好高新区、银洲湖、广海湾三个核心园区,推进江门市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做好申报省级产业转移园区工作;将鹤山工业园、新会银洲湖及崖门口两岸区域等打造成为新材料生产基地和先进制造业基地,将新会经济开发区扩展至银洲湖区域,加快建设银洲湖区域石化、船舶、纸业、物流等产业基地;大力发展汽车零部件、绿色(半导体)光源、现代造纸等重点产业,推进国家摩托车检测中心、广天机电工业研究院、华南精细化工研究院、水口水暖卫浴检测中心、恩平麦克风等产业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华泰纸业、信义玻璃、健隆达LED、丽得LED、富华重工、艾默生精密空调等大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大项目的带动效应和技术溢出效应。(市经贸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外经贸局、市环保局、市高新区管委会、市信息产业局,有关市、区政府配合)
2.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结合我市实际,重点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物流、休闲旅游、文化创意等产业。
一是重点推进新会银洲湖、鹤山现代物流中心和南新区等现代物流基地建设,鼓励我市传统的交通运输仓储企业的技术升级改造,发展成专业物流企业。(市经贸局牵头,市交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高新区管委会,有关市、区政府配合)
二是加大对旅游市场的开拓力度,抓好恩平盛林生态园、银湖湾游艇休闲度假区、开平碉楼世界遗产景区第二期、鹤山新水乡等旅游休闲项目建设,创新旅游主题和线路,打造国内外知名的休闲旅游基地。进一步提升旅游资源的营销和整合水平,加强与港澳台、周边省区及国际旅游合作,打响碉楼、温泉、海滨“三张牌”,保持旅游业强势增长。(市旅游局牵头,有关市、区政府配合)
三是加快动漫影视产业园建设,加强动漫产业链的整合,努力形成包括衍生产品在内的动漫产业研、产、推、售一条龙的完整产业链。(市文广新局牵头,市经贸局、市信息产业局配合)
四是围绕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和主体产业,加快各类科技服务平台的建设,促进科技服务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市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经贸局、市信息产业局、市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五是完善金融综合服务体系,增加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市金融办牵头,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江门银监分局配合)
3.积极发展现代农业。以服务珠三角大都市圈、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为目标,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立都市型、外向型农业产业体系。一是从机制上确保支农投入。逐年增加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积极探索建立农业投入激励机制,以财政投入带动社会资金投入。二是加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努力将江门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成国家级现代农业园区,各市、区建设若干个省、市级的现代农业园区。三是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实施优质粮工程,提高水稻产业的整体水平,加快马铃薯产业形成,到2012年粮食高产创建示范片面积不少于6万亩,马铃薯种植面积达10万亩。新建和扩建一批鲜活农产品生产基地,引导优势产品和特色产品规模化发展,推进恩平市糖料生产基地建设。四是推动农产品物流体系建设。整合江门市水产水果冻品批发市场、新会果菜批发市场、江门市白沙三鸟蔬菜批发市场、蓬江区远洋冷库等农产品流通企业,发展培育成集仓储、冷藏、批发、配送于一体的农产品物流中心。五是发展外向型生态型农业。主动承接珠三角农业产业转移,继续办好农博会,支持农业龙头企业与港澳台企业合作,加快形成珠三角最具岭南特色园艺产业带,推动都市型农业和生态旅游农业发展。(市农业局牵头,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旅游局、有关市、区政府配合)
4.做大做强能源产业。以电力电网建设为中心,积极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逐步提高清洁能源比重,构筑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大力发展高效、低污染的大型骨干火力电源,加快推进新会双水发电厂2×60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国华台山电厂2×100万千瓦超临界机组、粤电新会电厂6×39万千瓦LNG机组等一批大型电力机组建设步伐;加快推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稳步推进台山核电项目一期2×175万千瓦机组建设,加快川岛风电项目建设,并争取与川岛海底电缆工程一并建成投产;稳妥推进生物质能发电试点工作,积极布置推广太阳能的利用,开展海洋能综合利用示范基地论证;继续加强电网建设,提前为上述大型电源项目做好送电走廊通道预留,提高供电能力和运行水平,确保电力负荷“送得出、落得下”;积极配合做好珠海LNG工程江门段、中石油西气东输二期工程江门段主干网建设,同时加快江门市区管道燃气工程建设,尽快开展县域燃气管网建设论证工作。(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经贸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江门供电局,有关市、区政府配合)
(二)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围绕现代产业发展的需要,重点抓好关键领域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集成创新,推进创新成果转化。开展前沿技术科技攻关和“产业共性技术”科技专项,加快企业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推进国家级摩托车质量检测中心和各类科技成果孵化器建设,积极引导行业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与高校建立产学研合作,推动相关产业优化升级。加大自主创新投入,努力提高研发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发展计算机外部设备、汽车电子、平板显示、电池和电声器材等产业,重点培育绿色光源、清洁能源和再生能源、环保技术等新型产业,争取广东信达化纤列入广东省振兴纺织工业计划。加强新型酶制剂、转基因技术、中医药等关键技术和重要产品研发,发展建筑墙体、电子、半导体照明等新型材料。加快产业基地和科技园区建设,重点建设国家火炬计划(江门新材料、纺织化纤)特色产业基地、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中国麦克风行业产业基地、中国纳米碳酸钙产业基地、广东省(江门)绿色半导体光源产业基地。加快江门高新区扩园和“二次创业”步伐,争取成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外经贸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高新区管委会、市信息产业局,有关市、区政府配合)
(三)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全面实现与珠三角现代交通网络的衔接。
加快广珠铁路江门段、广珠城际江门段等项目建设,抓好广东西部沿海铁路、广州南沙疏港铁路、广佛江珠轻轨前期建设工作,争取省支持轻轨江门段延伸至恩平,提前建设江门-鹤山-开平-恩平段的城市轨道交通线,争取将广珠铁路鹤山站由中间站提升为枢纽站。(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交通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路局、市建设局,有关市、区政府配合)
做好与港珠澳大桥的规划衔接工作,争取省支持港珠澳大桥与江珠高速进行对接。加快规划建设江门至南沙高速公路和江珠高速公路北延线、新台高速公路与西部沿海高速公路连接线,解决区域“断头路”问题。加快规划研究鹤台高速公路、台恩高速公路、珠海高栏港高速北延至中开高速公路新会支线、公路网横一干线等区域主要交通通道,完善珠三角西翼路网结构。加快推进江肇、中开、江罗等高速公路和鹤南西江大桥等建设项目,加强与周边地区的路网衔接。加快推进银洲湖全潮3万吨级航道疏浚工程论证,争取上级支持组织广海湾深水港建设可行性论证,通过推动广海湾、银洲湖重大港航区发展,完善水陆联运体系建设,拉动沿江、沿海经济发展。(市交通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路局、市建设局、江门航道局,有关市、区政府配合)
(四)加快滨江新区建设,推进珠三角生态型宜居典范城市建设。
科学安排城市新区、中心商务区的建设,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保障西江饮用水源安全,合理扩大城区规模,发挥城市规模经济效益。高标准、高起点建设滨江新区,努力把新区建成具有水岸特色、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侨乡与国际化特色浓郁的现代化生态型新城区。采取 “滨江水岸”设计理念,以天沙河引水增流工程为先导,落实引水入城构想,打造出“水城”特色。争取省把我市滨江新区纳入全省宜居城市建设示范点。力争用15年左右基本建成滨江新区,再造一个江门。(市滨江新区建设指挥部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市政局、市公路局、市园林局配合)
(五)积极推进“五个一体化”,实现无障碍对接。
1.规划一体化。树立“全市一盘棋”观念,对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规划进行统一编制。(市发展改革局、市经贸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牵头,市建设局、市市政局、市高新区管委会,各市、区政府配合)
2.基础设施一体化。推进蓬江、江海、新会三个区实现文化体育场馆、供水、供气、公交等领域资源优化配置和共享。(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体育局、市市政局牵头,市高新区管委会,蓬江区政府、江海区政府、新会区政府配合)
3.产业布局一体化。各市、区根据资源禀赋和产业特色,实行错位发展。江海区重点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制药等高新技术产业;蓬江区重点发展摩托车及零配件制造、机电等先进制造业;新会区重点发展造船、造纸、石化等临港工业;台山市重点发展核电、风电等清洁能源、新兴海洋产业和汽车零配件产业;鹤山市重点发展汽车零配件、印刷、电子信息、绿色光源、新材料、物流等产业;开平市重点发展化纤纺织服装、水暖卫浴等产业;恩平市重点发展麦克风及纺织、电声器材、建材等产业。(市经贸局牵头,市高新区管委会,各市、区政府配合)
4.生态保护一体化。加快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填埋场等重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完善区域环境监测网络,联手开展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市环保局牵头,市水利局、市建设局、市市政局、市高新区管委会,各市、区政府配合)
5.行政服务一体化。制定江门市园区(基地)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和政府服务“零收费”实施细则(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市委政研室、市发展改革局、市经贸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高新区管委会、有关市、区政府配合)。继续清理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力争85%以上的审批事项下放到市、区(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监察局、市编办、市法制局、市行政服务中心配合)。加快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使江门成为广东行政效率最好、最快的地区之一(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市监察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编办、市法制局、市信息产业局,各市、区政府配合)。
(六)深化与港澳的合作,提升合作层次与水平。
1.加强服务业领域的合作。加强与港澳地区在旅游、休闲产业方面的合作,进一步落实我市与香港旅游业议会、澳门旅游局分别签订的《旅游合作协议》(市旅游局牵头,市港澳办、市外经贸局配合)。同时,积极扩大与港澳地区在教育、医疗、食品安全、环保、建筑、会计等领域的合作。(市港澳办牵头,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外经贸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环保局、市高新区管委会、市红十字会配合)
2.加强与港澳产业合作。积极承接港澳地区的产业转移,落实我市与香港四大商会、香港生产力促进局、汽车零部件研发中心等签署的合作协议和备忘录,在招商信息、载体建设、技术创新、品牌建设、企业家培训、会展交流、经贸洽谈等方面进行互动合作。(市经贸局牵头,市外经贸局、市港澳办、市高新区管委会,各市、区政府配合)
3.加强与港澳经济发展部门的合作,开展产业招商活动,吸引国外大型企业尤其是世界500强企业到我市开展投资活动。(市外经贸局牵头,市经贸局、市港澳办、市高新区管委会,各市、区政府配合)
4.按照先行先试、大胆创新的原则,积极尝试与港澳地区在保税物流业、保税加工业、物料回收等方面开展合作。(市外经贸局牵头,市经贸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港澳办、市高新区管委会,各市、区政府配合)
(七)以改革创新、先行先试为原动力,促进科学发展。
1.努力在建设探索科学发展模式试验区上先行先试,以新会区为试点率先探索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和谐社会建设的新途径和新举措。(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经贸局、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新会区政府配合)
2.在实施CEPA、深化与港澳及珠三角核心城市合作上先行先试,以互利为核心,以共建为机制,以利益共同体为载体,在交通、环保、旅游和产业等方面实现与包括港澳在内的珠三角都市群的实质性合作。(市经贸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牵头,市港澳办、市外经贸局配合)
3.在解决产业同构化上先行先试,制定产业发展布局规划,通过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双管齐下,打破行政区域界限,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市经贸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规划局,各市、区政府配合)
4.在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示范试点上先行先试,推进山坡地、滩涂以及围海造地开发利用。争取省支持将新会区列为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区。(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海洋渔业局,台山市政府、新会区政府配合)
5.在区域协调发展上先行先试,精心做好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的申报工作,争取成为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和省示范性产业转移工业园。(市经贸局牵头,开平市政府、恩平市政府配合)
6.在城乡统筹发展上先行先试,建立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千企扶千村”就业工程,努力建设全省重要的职业技术教育基地、一流的职业技能开发评价示范基地和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市劳动保障局、市教育局牵头,市科技局、市农业局配合)
7.在农村信息化建设上先行先试,以村村通互联网为载体,建立农业科技、流通、农民就业、计生、文化、教育服务平台,在全部农业镇、50%以上的行政村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信息化服务站点。(市农业局牵头,市信息产业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文广新局、市人口计生局,各市、区政府配合)
8.在建设高水平、高品质社会事业发展示范区上先行先试,争创国家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公共文化建设示范区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验区。(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牵头,各市、区政府配合)
9.在行政管理改革上先行先试,遵循精简、统一、效能的改革方向,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市人事局牵头,市监察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编办、市劳动保障局、市法制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各市、区政府配合)
10.在打造服务型政府上先行先试,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市监察局牵头,市人事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各市、区政府配合)
四、工作安排
(一)学习宣传阶段。
认真抓好对《纲要》的学习宣传。市委宣传部制定《纲要》宣传方案,组织各新闻媒体加大对《纲要》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贯彻实施《纲要》的良好氛围。市委党校和行政学院要把《纲要》列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组织党政领导干部和机关公务员开展系统学习。邀请省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对《纲要》进行详细解读,帮助广大干部深刻领会《纲要》精神,更好地贯彻落实《纲要》。
(二)协调衔接阶段。
赴省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及时了解省贯彻落实《纲要》的有关情况,做好衔接落实工作。研究《纲要》赋予珠三角地区先行先试的政策,对照《纲要》关于明确江门为广东省先进制造业重点发展区的定位,以及支持规模化发展核电、在沿海地区集约发展石化产业、尽快建成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网络、有效整合珠江口港口资源、合理有序将围填海造地和滩涂资源用于非农建设等一系列有利于江门未来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如何将《纲要》支持的一些重大项目、重要基地纳入国家、省的规划,加快建设我市现代产业体系,推进基础设施现代化。
(三)规划阶段。
以《纲要》为指引,认真做好与省有关专项规划的对接,充分发挥规划引领发展的“龙头”作用。完成全市建设现代产业体系3年规划(至2011年)和8年规划(至2015年),出台全市工业产业布局指导意见和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积极构建“四大产业带、五大产业基地、十大主体产业”的发展格局。
五、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市贯彻实施《纲要》工作由陈继兴书记、王南健市长负总责。市成立《纲要》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由王南健市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各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积极配合省推进《纲要》实施工作。各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推动《纲要》的落实。
(二)加强统筹协调。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纲要》实施过程中的存在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省报告。各市、区政府要树立全局意识,抓紧制定落实《纲要》的工作方案,加强对本地区《纲要》实施工作的组织指导。市直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落实工作责任和分工,积极推动《纲要》的实施。
(三)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对《纲要》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定期组织开展实施情况的评估,并将实施情况向省报告。完善社会监督机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纲要》的实施和监督。
附件: 1.江门市实施《纲要》2012年主要目标分解表(请点击查看)
2. 江门市贯彻落实《纲要》主要任务分工表(请点击查看)(采集:赵岚 编审:叶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