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江门市确保实现“十一五”
节能目标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府办[2010]92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江门市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
江门市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工作方案
今年上半年,随着我市经济回暖复苏,工业企业出现恢复性增长,一些高耗能行业快速增长,以及全社会用电大幅攀升,全市单位GDP能耗等主要能耗指标不降反升,节能形势异常严峻,全面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压力巨大。为确保实现节能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今年是“十一五”最后一年,也是节能攻坚的决战之年,从现在到年底已经不足5个月,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必须坚持节能目标不动摇,千方百计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以赴应对挑战,以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
二、主要目标
2010年,全市单位GDP能耗下降2.28%以上,确保实现省下达我市“十一五”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8%的目标。今年,我市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2%左右。
三、组织架构
江门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领导小组统筹实施本工作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督促各级和相关部门落实工作,并及时通报进展情况。从9月起,各市、区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每月10日前,把工作进展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重点工作
(一)狠抓节能目标责任制落实。
各市、区要全力冲刺,确保完成市本级分解到各市、区政府的“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坚决落实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未能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的市、区主要领导要向江门市政府作检讨,该市、区的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不得参加或推荐参加国家、省、市所有评比活动。
开展“十一五”节能目标预考核,市政府于10月份组织经济和信息化、统计、监察等部门,对各市、区政府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进度情况,以及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预考核,并通报预考核结果,督促未能达到进度要求的市、区采取强有力、见效快的措施以确保完成节能目标。
(二)坚决执行节能预警调控措施。
各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重视和落实好节能预警调控工作。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尽快制订《2010江门市节能预警调控方案》,报请市政府审定并印发各市、区和有关部门实施。市统计局要从8月份起每月以重点耗能企业的能耗指标、全社会用电量等数据测算全市及各市、区单位GDP能耗指标的同比变动情况,为启动相应级别调控方案提供依据。江门供电局要根据节能预警调控方案要求,对纳入调控的重点用能单位落实压减供电负荷或限制供电的措施。
各市、区政府要强化全局观念,局部服从全局,坚决落实节能预警调控措施,做到令行禁止,尽快制订本地区节能预警调控方案,8月中旬报江门市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监察、统计等部门,将不定期检查各市、区和有关部门落实调控措施情况,对落实不到位的由市政府通报批评。
(三)切实加强节能执法监测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对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审计,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制定全市节能监察计划、开展节能宣传与培训,以及节能政策课题研究和咨询等工作,为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执法监察提供基础数据和技术支持,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市编办、市财政局参与,尽快研究设立“江门市节能监测中心”方案专题报市政府。
近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要采取措施如聘用人才加强节能监管队伍建设,通过开展节能执法监察,对产品单耗超过标准和限额的企业,一律要纳入节能预警调控重点,对仍旧使用列入淘汰目录用能设备的企业要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纳入重点调控企业名单。供电、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要对行政机关、公共机构、商贸酒店等领域,组织开展空调设置温度执行“26℃”专项检查。
(四)加大各领域节能监督检查力度。
尽快成立“江门市节能降耗督查组”,由市政府分管节能工作的副秘书长担任组长,督查组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统筹指导各领域节能监督检查工作。督查组下分四个检查小组:第一小组是工业商业检查组,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主要对列入省、市监管重点耗能企业,以及其他能耗较大的工业企业、商贸机构等单位实施节能检查,对所检查单位提出节能意见;第二小组是公共机构检查组,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负责,重点对市直机关单位、事业单位,以及公共机构包括市区的学校、医院等实施节能检查,对所检查单位提出节能意见,检查结果作为今年机关作风建设评比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要指导各市、区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开展好检查工作;第三小组是建筑领域检查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结合当前对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工作,重点对全市耗能较大建筑物(包括公共建筑、商业、民用等建筑)实施节能检查,对所检查单位提出节能意见;第四小组是交通领域检查组,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重点对公共交通领域包括公交车、出租车用能情况,以及公共交通设施包括汽车站等实施节能检查,对所检查单位提出节能意见。四个检查小组拟邀请市人大、政协代表参与检查工作。
(五)着力加强对重点耗能项目监控。
台山市政府要对台山电厂6号发电机组投产加强跟踪、监控。恩平市政府对转移进来的陶瓷项目要落实好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对已经建成的陶瓷生产项目加强监控。江海区政府对益胜玻璃、华众玻璃等重点耗能企业抓好监控,蓬江区政府对华尔润玻璃、华沣玻璃等重点耗能企业加强监控。市发展改革局要完善好我市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相关细则,把节能评估和审查落实到位,重点对新上的产业项目,以及基础设施投资项目抓好节能评估和审查,把好项目能耗关。市环保局要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以清洁生产为手段,督促其实施节能减排技术改造。
(六)加快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HTF〗按照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2010年广东省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第一、二批)的公告》要求,有关市、区务必于
(七)积极推广应用节能产品和技术。
扎实开展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各市、区要落实好推广任务,争取尽快完成今年省下达14万只节能灯推广任务。加大力度推广应用本地区节能产品,继续对市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公共机构使用本地的绿色、节能照明产品实施财政补贴。积极推广本地企业生产的生物质清洁燃料、节能变压器、无功补偿装置等产品,通过引导和推广节能产品大规模使用,以推动全社会各领域实现节能降耗。
(八)进一步强化能耗统计工作。
各级统计部门要加强能耗统计工作,做好能源生产、流通、消费统计工作,全面提高能耗指标数据质量,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能源消耗情况,加强对数据质量的科学评估,确保主要能源数据与相关经济数据的匹配、衔接与平衡。各用能单位全面加强能源利用的计量、记录和统计工作,依法履行统计义务,如实提供统计资料。
(九)抓好节能降耗宣传工作。
加强节能降耗宣传工作,本地相关媒体对工业、商贸等领域,以及公共机构、行政机关等单位宣传我市当前节能形势,以及政府节能政策和措施,争取社会各界对节能工作理解和支持,为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营造有利环境和氛围。
附件:全市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工作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