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门市“十二五”
规划纲要重大项目计划的通知
江府办函[2011]220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江门市“十二五”规划纲要重大项目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江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江府[2011]21号)一并组织实施。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
2012年04月25日出版
关于印发江门市“十二五”
规划纲要重大项目计划的通知
江府办函[2011]220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江门市“十二五”规划纲要重大项目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江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江府[2011]21号)一并组织实施。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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