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全市殡葬管理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
江府办[2012]15号
各市、区政府,市有关单位: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殡葬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粤民事〔2011〕26 号)精神,经市政府组织综合考评,现将2011年全市殡葬管理目标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主要成绩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市、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殡葬管理“十二五”规划,积极采取措施,加快推进殡葬管理工作的发展,取得了较好成效。一是火化区内火化率保持100%。 2011年,我市户籍人口死亡28159人,除台山市上、下川岛土葬改革区土葬遗体225具外,其余27934具遗体全部实行了火化,火化率100%。二是初步建立基本殡葬服务保障制度。全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强化全省殡葬基本公共服务的意见》(粤府〔2011〕67号)精神,从2011年7月1日起,对辖区内户籍的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去世后遗体实行火化的,由政府免费提供殡葬基本服务,至12月31日为止,全市共免费提供殡葬基本服务707宗,免除费用72.27万元。三是绿色生态葬法稳步推进。2011年市民政部门分别于4月27日和12月20日举办了首次与第二次免费骨灰海葬活动,组织了63个家庭对99位先人骨灰实施低碳、环保、节俭文明葬法。同时大力推广树(花)葬,目前蓬江区状元山墓园、新会区长青墓园、台山市华侨墓园已开设树(花)葬项目。四是殡葬管理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设立了江门市殡葬管理办公室,市、县两级均设立了殡葬管理机构,全部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设。同时进一步明确各有关职能部门的殡葬管理工作职责,形成政府领导、上下联动、各部门齐抓共管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结合村(居)换届及时调整和更换殡葬管理信息联络员,全市1049个村委会、264个社区居委会殡葬管理信息工作运作正常。五是殡葬公共设施进一步完善。结合省民政厅部署推进的殡葬设施建设“祥安计划”工作,全力抓好殡仪馆设施改造和骨灰存放设施建设。新会区、开平市殡仪馆基本达到省一级殡仪馆的标准;新建镇、村级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项目11个。目前,全市有经营性墓地9个,公益性墓地35个,公益性骨灰楼19座,骨灰安放难问题得到缓解。六是殡葬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全市各殡葬服务单位秉承“顾客至上,服务第一”的理念,严格以省民政厅关于殡仪服务、遗体接运、遗体火化、骨灰安放管理等四项规定为准则,坚持实行“六公开”制度,持续开展优质殡仪服务,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台山市、鹤山市实现殡葬服务“零投诉”,全市各殡葬服务单位没有出现有效投诉。江门市殡仪馆荣获全国民政系统和全省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称号,台山市殡仪馆被江门市委授予“先进基层组织”称号。
根据考核情况和综合评定,蓬江区、新会区、台山市为优秀等次;江海区、开平市、鹤山市、恩平市为良好等次。
二、存在问题
2011年,我市殡葬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个别地方殡葬事业经费投入少,“祥安计划”工作进度缓慢;二是骨灰存放设施建设不足,数量少且分布不合理,未能完全满足群众办丧需要;三是个别地方殡葬执法力度不足,“三道两区”仍出现坟墓。
三、2012年工作计划
各级、各单位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不移地推动殡葬改革,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建立殡葬救助保障制度,加强殡葬行业监管,促进殡葬科技进步,完善殡葬服务体系,树立文明节俭丧葬新风,推动我市殡葬事业的稳步发展。
(一)加强对殡葬管理工作的领导。继续完善殡葬管理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运行机制,依照各级制订的殡葬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任务和要求,建立殡葬管理目标责任制,落实层级责任,采取有力的措施,促进殡葬管理工作的落实。
(二)加大力度抓好殡仪馆上等级工作。按“祥安计划”的工作要求,大力加快殡仪馆软硬件设施建设。新会区、开平市殡仪馆力争在2012年争创省一级殡仪馆。台山市、恩平市、鹤山市殡仪馆要精心规划,加大投入,切实加强基础设施、设备和环境的改造,为创建省二级殡仪馆积极创造条件。
(三)加快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建立和强化政府对殡葬事业的投入机制,因地制宜,科学合理规划骨灰存放设施建设,积极推进镇、村公益性生态公共墓地、骨灰楼(堂)建设。2012年,力争全市新增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15个。
(四)强化宣传引导,积极推广绿色生态葬法。结合殡葬宣传月和全年殡葬改革工作的宣传,积极倡导低碳、环保、文明的绿色生态葬法,营造良好的殡葬改革宣传氛围;进一步推广骨灰节地绿色的生态葬法,倡导和鼓励不保留骨灰的树(花)葬、海葬,努力引导群众树立文明节俭丧葬新风。
附件:江门市2011年殡葬管理目标考评反馈意见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