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各养老服务机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加强养老护理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度“南粤家政”工程重点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5〕65号)要求,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经研究,拟开展江门市2025年“南粤家政”养老服务试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学习借鉴港澳地区先进经验、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为基础,结合江门邑管家品牌建设,形成产教评闭环链条,力争形成可感知、可获得、可体验、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助推全省养老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试点项目开展期间,通过人员培训、师资培养、政策推广、体验活动、技能竞赛、成果展示等形式,着力培育“养老服务湾区通,技能融合促就业”四位一体养老服务特色品牌。
二、项目内容
(一)粤港澳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评价“一试三证”项目培训
1.项目简介:根据《养老护理员(粤港澳大湾区技能人才评价“一试多证”)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规范》和《粤港澳大湾区养老护理员培训课程标准》,结合港澳养老护理行业实际情况开展培训,培训采用脱产模式开展,培训时长为10天,约70个学时,免培训费,学员食宿交通自理,培训考核合格可获得粤港澳三地认可技能证书,纳入养老护理技能人才库。针对取得粤港澳三地认可技能证书的待业学员定期推送就业信息,鼓励学员在大湾区对口就业,对有就业意向的学员组织开展就业前的适应性培训并推荐到养老机构就业。
2.培训人数:两期培训班共90人,每期培训班招收45名学员。
3.培训级别:四级/中级工
4.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年满16周岁,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2)年满16周岁,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6个月。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培训时间:
第一期:2025年7月5日-8月3日(逢周六日,共10天)
第二期:2025年8月9日-9月7日(逢周六日,共10天)
6.培训地点:江门市新会技师学院(卫校校区)。
(二)养老护理服务师资培训
1.项目简介:为提升养老护理师资队伍专业水平与教学能力,推动养老护理人才培养质量提升,依据养老护理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规范及行业发展需求,结合粤港澳大湾区养老服务实际情况开展培训。培训采用短期集中脱产模式,培训时长为3天,约21个学时,免培训费,学员食宿交通自理。培训内容涵盖养老护理教学理论、课程设计、实践指导技巧、最新养老护理理念与技术等,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融入粤港澳地区先进养老护理教学经验与案例分析。完成培训后纳入养老护理师资人才库,为后续参与养老护理教学、课程开发及行业交流等活动提供支持,助力构建高素质养老护理师资队伍,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体系协同发展。
2.培训人数:30人
3.报名条件:具备养老护理员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或讲师以上职称或行业资深从业人员。
4.培训时间:2025年7月25日-7月27日
5.培训地点:江门市新会技师学院(卫校校区)。
(三)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人员交流培训
1.项目简介:为提升养老机构管理人员专业素养,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养老服务经验共享,拟组织养老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及行业专家赴香港、澳门开展专项交流培训,培训交流时长为5天,免培训费,免食宿交通费。通过实地考察、专题研讨、案例分析等方式,学习港澳地区成熟的养老服务模式、运营管理经验及专业培训体系,推动三地资源整合,助力机构养老服务规范化、专业化发展。
2.培训人数:40人
3.报名条件:江门市范围内的养老机构院长、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或行业专家。
4.培训时间:2025年7月14日-7月18日
5.培训地点:江门、香港、澳门三地优质养老服务机构或养老服务教育机构。
(四)养老护理从业人员业务技能提升培训
1.项目简介:面向在职养老护理人员,聚焦提升实操技能与服务精细化水平,结合粤港澳大湾区养老护理最新技术标准与需求开展培训。培训时长为2天,约16个学时,分15期进行,免培训费,学员食宿交通自理。内容包括养老护理员基本知识和技能等项目培训,养老机构优化管理培训等,全面优化养老护理模式。结合《养老护理员(粤港澳大湾区技能人才评价“一试多证”)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规范》,普及港澳养老护理新知识、新技能。
2.培训人数:约700人
3.报名条件:从事养老护理服务的人员。
4.培训模式:每期约招收45人,根据报名人员分布情况,额满开班,按照就近原则在各县(市、区)范围内采用送教上门方式开展。
5.培训时间: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确定。
三、报名方式
以上各培训项目均采用线上报名方式,有意向参加的人员请登录2025年“南粤家政”养老服务试点项目培训报名系统(二维码链接附后)进行报名,报名需按照系统提示的要求提交材料,由江门市新会技师学院收集受理,涉及名额限制的项目采用额满即止,先到先得的方式确定参训人员名单。
报名联系人:江门市新会技师学院何锦源,电话:13302885399;郑映霞,电话:13536095390。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材料审核,确保信息真实
参训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工作证明等材料需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训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二)强化宣传动员,落实组织责任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充分利用各宣传渠道,广泛宣传试点项目,协调送教上门培训场地。积极组织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相关职业院校及从业人员参与报名,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应知尽知、应训尽训”,加大培训工作社会覆盖面。
(三)规范考勤管理,严肃参训纪律
已成功报名人员不得无故缺席培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参训的,需提前5个工作日提交书面请假申请,将按报名顺序进行名额递补。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擅自缺席的人员,将被列入培训诚信负面名单,影响后续同类培训项目的报名资格。
(四)遵守培训秩序,维护教学环境
参训人员须严格遵守培训日程安排,不迟到、早退或擅自脱离培训区域。培训期间应遵守课堂纪律,尊重授课师资及工作人员,积极配合现场管理;爱护培训场地设施设备,自觉维护环境卫生。
附件:报名系统二维码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民政局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