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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矿山、石场、粘土、陶瓷土、砖厂等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如何办理?


市直部门 江门市应急管理局


内容:
(1)首先要取得采矿许可证(国土部门颁发);(2)具备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工商部门颁发);(3)提请安全中介评价机构对企业进行现场安全预评价并出具预评价报告,省组织专家对预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合格后,由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进行“三同时”,项目竣工后由企业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企业向当地安监部门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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