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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一、 申报条件
参保企业吸纳本省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
二、申报流程
企业自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后6个月内,登录“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名称、社会信用代码、银行基本账户、就业困难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认定证明材料。
疫情下的简易流程:填妥《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报表》、《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学员名册》,向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补贴。
三、受理机构
企业在登记注册地提出申请,由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定机构受理。
四、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500元,最长不超过6个月。
五、补贴发放方式
审批通过后,通过“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制定拨付计划并在3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支付补贴资金至申请单位银行账户。
六、管理要求
(一)本指南自2019年12月2日起实施,按《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9】43)执行。
(二)注意事项:
企业应将就业困难人员劳动合同副本、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认定证明等材料建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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