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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家庭病床的治疗周期是多少?


市直部门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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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定点医疗机构开设的家庭病床,每个治疗周期最长不能超过90天,超过期限需继续治疗的,需按本办法上述程序重新办理。同时,在一个社保年度内不得超过两期,如特殊情况社保年度内参保人需增加建床次数的,由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聘请3个或5个医疗专家组成医疗专家组会审后方可建床,每人每年建床次数最多不得超过3次,并由定点医疗机构补充有关证明材料并重新办理建床申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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