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务局,各有关部门:
前期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商务局联合印发《转发关于发布家庭保洁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的通知》(江人社函〔2020〕240号),引用家庭保洁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职业技能培训标准体系,提升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劳动者技能就业创业,更好落实通知精神,现就家庭保洁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师资配置、硬件配套、推荐教材、试题制定指引及样例等提供参考意见,请参照执行。有意向使用家庭保洁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的机构,可联系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开展相应培训。
附件:1.关于发布家庭保洁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203号).pdf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商务局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