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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江门市职工医保按什么标准划入个人账户?
答:根据省有关文件规定,我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具体如下: 1.我市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月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月基数的2%,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入统筹基金。 2.我市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定...
问: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但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应办理什么手续?
答:1、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2、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3、申请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退回个人账户储存额。
问:如何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出?
答:一、申请条件凡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1、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2、按照《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的规定,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不同地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在本办法实施前尚未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二、申请材料1.申请人本人身份证;2....
问:到港澳台地区工作或居住的,能否办理医疗保险异地备案到港澳台地区吗?
答:不可以。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2022年版)规定,基金不予支付的范围包括在境外就医的。
问: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可变更吗?
答: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障省内跨市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粤医保规〔2021〕5号)规定,已办理省内跨市就医备案的人员,异地居住地、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更,或需省内转诊、变更定点医药机构等,应当及时办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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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父母双方为不同民族的,如何确定孩子的民族成份?
答:孩子民族成份需随父或母,父母双方为不同民族的,父母双方现场签名确认小孩民族成份。
问:《出生医学证明》婴儿姓氏与父母姓氏不一致的可以申请办理入户吗?
答:可以。《出生医学证明》婴儿姓氏与父母姓氏不一致的,需提供选取其直系长辈血亲姓氏的亲属关系证明。
问:国内出生登记需提供什么资料?
答:①小孩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②小孩父母的结婚证。 ③《出生医学证明》。
问:保障对象的户籍,因迁移或行政区域变更发生变动应如何办理?
答:保障对象的户籍因迁移或行政区域变更发生变动的,应及时到迁出和迁入地申领机关办理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变更手续。所谓变更手续,就是说原保障对象到新址后不需要重新办理申请报批等繁琐手续而通过变更即可。一般转移范围在本县(市、区)范围的,由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
问:首次办理护照和台湾通行证需要什么材料?
答: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广东出入境”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本人携带身份证、办证相片及相片回执前往出入境大厅办理。如有疑问可拨打出入境热线”12367”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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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4年高速收费的具体相关细节?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的放假调休日期安排和“鼓励各单位结合带薪年休假等制度落实,安排职工在除夕(2月9日)休息”等要求,交通运输部印发通知...
问: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到期是先换证还是先年审?
答: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为6年。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应当先办理换证手续,再根据相关规定参加驾驶员诚信考核。可通过道路运政一网通办微信小程序、...
问:公路工程专业监理资质可以监理公路沿线房建设施吗?
答:按照《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具备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的企业,可承担高速公路的服务区、加油站、收费站等沿线房建设施的监理工作。
问:驾驶证被吊销,资格证会吊销么?
答: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或者被吊销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问:现在教练车还需要安装卫星定位监控设备吗?
答: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应用的管理办法》,教练车需要安装具有卫星定位功能的车载计时计程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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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遗体(骸骨、骨灰)出入境有何规定?
答:对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要求将遗体、骸骨或骨灰运出境外或运回中国境内安葬者,除按民政部等八单位《关于尸体运输管理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办理运尸手续外,承运人还必须持有中国殡葬协会国际运尸网络服务中心发放的《遗体入/出境防腐证明》、《尸体/棺柩/骸骨/骨灰入/...
问: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是:对村务、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受理和收集村民有关意见建议。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有以下权利:(1)知情权。列席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村民代表会议和...
问:临时救助的方式有哪些?
答:(一)发放临时救助金。 (二)发放实物。根据临时救助标准和救助对象基本生活需要,发放衣物、食品、饮用水等,提供临时住所。 (三)提供转介服务。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养育、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或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救助条件的,协助其申请...
问: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人数正好为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能否算作会议有效?
答: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4/5,会议有效;考虑到基层的实际情况,如果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正好为应到会人数的4/5,可算作会议有效。
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提出“六大保护”是指哪“六大保护”?
答: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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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广东省自学考试各门课程(笔试)的教材如何选择与购买?
答:广东省考办每年公布的《广东省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和使用教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相关附件中,会列明各门课程的使用教材。自学考试课程使用教材均为公开出版物,考生可通过各类线上或线下渠道自行购买,也可通过微信查找广东省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小程序书店...
问:广东省自学考试课程(笔试)如何安排?
答:广东省自学考试课程考试由全国统一命题课程(简称国考课)和省级命题课程(简称省考课)两类构成,其中国考课考试时间由全国考办安排,省考课由广东省自考办安排。根据全国考办相关规定,国考课只安排在4月和10月开考,各省不得另行安排。省考课根据广东省各专业实际情况安...
问:如何了解广东省自学考试各专业中笔试课程的考试安排?
答:目前广东省自学考试每年开考3次,分别为1月、4月、10月。广东省自考办将会提前公布下一年度各专业开考课程(笔试)的考试时间安排,可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建议使用关键词“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
问:请问广东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江门考区什么时候可以打印准考...
答:广东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江门考区准考证打印时间:完成报名的考生,2023年12月4日至12月9日可以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问:请问广东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什么时候开始网上缴费?
答:广东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11月14日24:00前。考生通过网上审核后,须于11月14日24:00前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网上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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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劳动者入职后,多长时间内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问:我已经确定江门市为我的退休地了,想将外省的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江门,能网上办理吗...
答:现在的飞机高铁固然方便快捷,但动动手指便能网上办理才最省心。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在办理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时,可通过以下渠道提交网上申请:1、国家社保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2、“掌上12333”APP3、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
问:省内跨市就业,我需要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吗?
答:自2021年4月1日起,参保人在广东省内流动就业参保的,无需办理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待符合在广东省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由省内最后参保地统一归集处理即可。
问: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有时间限制吗?
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规定,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问:每次跨省流动就业都必须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吗?如果不转移会失效吗?
答:不需要。如果您仍想跨省在不同的城市发展,可先不办理转移,待确定了退休地后,再在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前办理转移手续即可。此外,换地方工作,原参保地的社保暂停缴费后,原来的参保记录仍会保留在社保系统中,不会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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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正式实施前,...
答:首先要做好机械的编码登记,各所有人可通过微信小程序“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采集”办理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编码登记手续;其次对于使用过程中排放可视黑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要及时进行维修,如经维修后仍无法解决冒黑烟的就要及时进行更换了;最后在禁用区域范围内的非道路...
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江府告〔2...
答:区域范围包括蓬江区、江海区全域,新会区会城街道,鹤山市、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建成区,这些范围都是我市大气污染防控的重点区域。
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江府告〔2...
答: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主要为工程机械、场(厂)内机械、港作机械、林业园林机械、农业机械等机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机械类型: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铲车、开槽机、打桩机、混凝土输送泵、拖拉机、收割...
问: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和使用人的责任及义务有哪些?
答:1.《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2年修正版)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在进场施工时,应当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台账。 2.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按照《关于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的通知》(...
问:企业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中,不同的管理环节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企业可以按照危险废物的(源头)产生、(中间)贮存、(末端)处置三个环节来管理。 一、(源头)产生: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申报)、称重入库(做好出入库记录); 二、(中间)贮存:安全规范包装、分类收集贮存、规范贮存设施、设置标识标签; 三、(末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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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家长在家护理肺炎支原体感染的患儿,需要注意什么?
答:轻症患儿精神状态良好,发热、咳嗽不严重,可以居家口服药物治疗。目前,大环内酯类药仍是首选药物,建议遵医嘱用药。 患儿要多休息。饮食要少量多餐,吃营养丰富又易消化的食物,多饮水。家里保持合适的温度、湿度。每天定期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注意观察患儿...
问:支原体肺炎为什么难治?
答:支原体是介于细菌和病毒之间的能够独立存在的微生物。与细菌相比,支原体没有细胞壁结构,因此,作用于细胞壁的药物,如青霉素类、头孢类药物治疗无效。 支原体感染的治疗多使用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如红霉素、罗红霉素或阿奇霉素。该类药物可以抑制蛋白质的合成,从而起...
问:为什么支原体肺炎易反复?
答:儿童患支原体肺炎,轻症表现为中度发热、刺激性干咳,肺部体征不明显,胸部X线片为淡薄云雾状改变,可以居家口服药物治疗。家长应注意观察孩子发热和咳嗽的情况,如果加重或者持续不见好转,需及时带其到医院复诊,以免病情加重,延误治疗。如果患儿出现高热不退、咳嗽剧...
问:与成人相比,为什么儿童更容易感染肺炎支原体?
答:一是在流行期间病原体载量大,感染也比较严重,婴幼儿感染也有所增加。 二是儿童期肺部免疫防御处于建设阶段,免疫系统尚未发育成熟,呼吸道非特异性和特异性免疫较差,比如,鼻腔、气道纤毛运动和咳嗽反射弱,免疫球蛋白A(IgA)、免疫球蛋白G(IgG)水平低。...
问:肺炎支原体会传播给别人吗?
答:会。肺炎支原体的传播性较强,暴露后的潜伏期可达3周,支原体的感染者和病原携带者都具有传播性,免疫力不会长期存在。 支原体主要通过呼吸道飞沫传播,在咳嗽、打喷嚏、流鼻涕时,口鼻咽分泌物中均可携带致病病原体,也通过近距离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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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什么样的视听资料证据是规范的?
问:什么样的视听资料证据是规范的?答:以拍照、录音、摄像等方式获取的证据,属于视听资料证据。视听资料证据具有真实、综合、形象、直观、准确等特征,对正确查明案件事实具有相当的证明力。为此,在运用拍照、录音、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取证时,要遵循合法、适时、真实、细致和...
问:城管执法中什么样的证据收集是不符合法定程序的?
问:城管执法中什么样的证据收集是不符合法定程序的?答:调查取证应当符合法定程序。符合法定程序,具体可以包括收集的主体合法、收集的程序合法,收集的方式合法以及收集证据的形式合法。证据收集不符合法定程序的情形一般包括以下几种:先做出行政处罚后收集证据的;只有一名执...
问:在什么情况下,城管能实施扣押措施?
问:在什么情况下,城管能实施扣押措施?答:只能在履行城管执法职责过程中实施。扣押措施的实施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管理秩序。由于扣押措施只是暂时性地限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利,所以扣押措施的实施中只能是在城管执法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履行城管执...
问:城管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当事人有哪些权利?
问:城管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当事人有哪些权利?答:城管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
问:城管执法是为了惩罚违法者吗?
问:城管执法是为了惩罚违法者吗?答:实施行政处罚不仅仅是为了惩罚违法者,最主要是为了通过惩罚使违法者吸收教训,受到教育,自觉遵守法律秩序,提高法制观念。为此,城管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活动中,可以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和危害后果,采取不同的行政执法方式,这里的不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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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中国侨都 湾区江门”logo能用于商业用途吗?
答:不行。“中国侨都 湾区江门”logo仅作公益用途,不用于商业。
问:两年以上从事演出的经历应当怎样计算?
答:从设立之日起计算。
问:未成年人参加营业性演出,提供本人的同意函就可以吗?
答:不行。应当提供其监护人出具的书面同意材料或是监护人与文艺表演团体签署的书面同意函。
问: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不应该做的事情是?
答:《旅游法》第十四条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不得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得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问:请问在江门市开展艺术考级活动需要审批吗
答:按照《省文化厅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根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设立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审批权限在省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由各省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可在全国范围内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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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对新建矿山绿色矿山建设,都有哪些要求?
答:新建矿山在采矿权出让合同中明确规定矿山开发方式、资源利用、产业链布局、矿容矿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等绿色矿山建设相关要求,按照绿色矿山行业规划和行业标准,科学地进行绿色矿山规划设计并引进先进的技术工艺和设备,同时将绿色矿山建设与相关生态产业发展...
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合格,取得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业务:(一)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二)有一定数量的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和岩土...
问:矿山闭坑对环境治理有什么要求?
答:矿山停办、关闭或“闭坑”前,必须完成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工作,提交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竣工报告,同时提出竣工验收申请,闭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竣工后,由有发证权限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林业和草原部门组织竣工验收。
问: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使用方向?
答:基金的使用应符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或《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确定的支出方向,主要用于因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造成的矿山地质灾害、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地下含水层破坏、水土污染、地表植被损毁预防和修复治理,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以及与矿山地质环...
问: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的返还程序?
答:(一)采矿权人向负责保证金缴存管理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提交保证金返还申请材料;(二)矿山企业已经自行治理恢复的,负责保证金缴存管理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在30日内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已完工的治理工程进行验收,发放验收合格证,并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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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江门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违法违规情况处理
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企业,不得评为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已被评为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取消资格。有下列第5目行为的,从查实之日起4年内不得申报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1.被税务部门查实,有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发票、抗税等违法行为的;2....
问:《江门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具体申报程序
答: 申报企业应提供企业的基本情况并按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和标准提交有关申报材料及相关事项说明,承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接受社会监督和失信惩戒。具体申报程序为: 企业向所在地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对企业申报...
问:《江门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运行监测
答:1.对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实行日常监测和定期监测相结合的动态管理制度,建立竞争淘汰机制,做到有进有出。2.实行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统计年报制度。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每年按规定时间,通过广东省农业产业化管理系统填报企业经营运行情况相关数据材料,由所在地...
问:《江门市政策性食用农产品安全责任保险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工作...
答:在辖区内开展政策性食用农产品安全责任保险(指以保险公司市场化经营为依托,政府通过保费补贴等政策扶持,对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责任提供赔偿的保险,以下简称“农安保”),完善与责任保险相结合的食用农产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满足我...
问:《江门市政策性食用农产品安全责任保险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保障...
答:一是加强协调配合。明确农业农村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金融工作部门、保险监管部门和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要求。二是加强督查督导。加强对“农安保”工作的督查督导,继续强化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主体责任不能丢”,相关部门“监管责任不能放”的工作理念,推动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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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满足哪些条件的经营者集中需要申报?
答:我国实行经营者集中事前强制申报制度,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可通过线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业务系统进行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反垄断法》及配套法规规章对如何判断哪些交易构成经营者集中、经营...
问:对于自愿遵守反垄断相关法律法规的企业,有关法律法规提供了哪些激励措施?
答:对于自愿遵守反垄断相关法律法规的企业,我国竞争执法机构提供减免处罚或中止调查两种激励措施。一方面,按照《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对于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主动...
问:《反垄断法》是否适用于经济体外,其行为直接或者间接影响国内市场竞争和消费者的...
答:是。我国《反垄断法》第2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本法。
问: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是否包括临时工程?
答:根据2017年《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相关内容,1.施工临时支护工程应列入永久建筑工程;2.建筑及安装工程费包括施工临时工程费。
问:洪涝泥石流灾害过后如何科学安全饮水?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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