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激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引进人才的积极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根据《江门市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江府办〔2020〕32号)和《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人才工作局关于印发人力资源服务业类补贴申请指南的通知》(江人社发〔2021〕238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度江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产业人才绩效评估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人才工作局关于印发人力资源服务业类补贴申请指南的通知》(江人社发〔2021〕238号)中附件5(详见附件5)规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申报流程
(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属地县(市、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按照《2021年度江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产业人才绩效评估报送材料目录清单》(附件1)进行申请材料准备,填写《2021年度江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产业人才绩效评估申请表及承诺书》(附件2),申请机构要按要求将申请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于2022年6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至属地县(市、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详见附件3),逾期未上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二)属地县(市、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收到机构申请后,对提交的纸质材料进行初审并加盖审核意见,于6月21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送至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联系人:林先生,电话: 0750-3935271。
(三)评选结果确定并公布后,符合补贴申请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向属地县(市、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江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产业人才绩效补贴申请表》(附件4)提出补贴申请,属地县(市、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发放相应补贴。
三、组织评估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负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产业人才绩效评估工作,具体评估工作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实施,组建绩效评估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估,评选出相应奖项,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机构情况、服务规范、机构建设、信用情况、服务业绩、社会责任、党建党务等。
四、申报材料
参与评估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需提交《参评单位报送材料目录清单》(详见附件1)中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
五、其他
申请机构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取得评选等级的,应取消其参评资格;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投诉监督电话:0750-3935226。
附件:1.2021年度江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产业人才绩效评估报送材料目录清单
2.2021年度江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产业人才绩效评估申请表及承诺书
3.2021年度江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产业人才绩效补贴受理机构情况表
4.2021年度江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产业人才绩效补贴申请表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