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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弹性退休条件如何确定、怎么办理?
答:除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外,决定将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从2030年起由15年逐步提高至20年。办法规定,弹性提前退休的职工,应达到所选择退休时间对应年份最低缴费年限;弹性延迟退休的职工,应达到本人法定退休年龄对应年份最低缴费年限。
问:大学生在学校参保了,在老家还要参保吗?
答:不需要。居民医保重复参保并不能重复享受待遇。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中明确“鼓励大学生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在学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后,就不需要在原籍地重复参保了。
问:何时可办理门诊特定病种续期?
答:参保人应当在其相应门诊特定病种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办理续期;未按规定办理续期的参保人在前一有效期终止后30日内(含第30日)补办的,可继续享受待遇。
问: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弹性延迟退休吗?
答:可以的,延迟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年。“比如1972年9月出生的男职工,改革后的法定退休年龄为62周岁。如果他想弹性提前退休,在满足最低缴费年限的前提下,可以在60岁至62岁之间选择退休。如果单位和他协商一致再多干几年,还可以在62岁至65岁之间弹...
问:门诊特定病种的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可以现场直接结算吗?
答:已完成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的参保人员,在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门特就医时,其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直接结算。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跨省门特只支持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个病种的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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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持外省核发从业资格证从业人员到我市就业需要什么手续?
答:(一)持外省核发从业资格证的从业人员到我市从业时,不要求从业人员将档案迁入从业地,不用换发广东省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若从业人员要求迁入档案的,从业地交通主管部门审核档案合格后应为从业人员办理档案迁入手续。(二)持外省核发从业资格证的从业人员到我省从业须...
问:如何参加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考试?
答:自2021年3月1日起,我市不再组织开展除经营性旅客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以外的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凭相应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身份证、广东省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领表、从业资格证电子照片回执和白底1寸照片2张到江门...
问:申请办理网络客运和货运平台有何要求?
答:(一)网络客运平台。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实施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办法的通知》(粤交〔2021〕3号)要求,提供定制客运、互联网包车服务的网络平台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或备案等有关手续。与网络平台合...
问:公路上的“减速带”为什么设计成凹凸不平的形状,而且通常是黄色?
答:凹凸形状能让车辆通过时产生颠簸感,强制驾驶员减速;黄色属于高警示色,即使在雨天或夜间,也能让驾驶员提前100米以上发现,提前做好减速准备。
问:道路运输从业从员诚信考核及继续教育方面有什么要求?
答: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的通知》(粤交运函〔2021〕46号)要求,自 2022 年 9 月 1 日起,取消道路运输驾驶员每 2 年一次继续教育周期内接受不少于 24 个学时的继续教育。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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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到期怎么办?
答:社会团体证书到期,应在到期时间前1个月内,登陆广东省社会组织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办理证书换发业务。
问:无法提交居民身份证可以办理婚姻登记吗?
答:当事人无法提交居民身份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
问: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认定有有效期吗?
答:按照民政部《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经审核认定为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十二个月。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认定为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应当重新申请。(民政部《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第十条)
问: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移动界桩吗?
答:《行政区域界线界桩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界桩埋设后,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或者损坏。因建设、开发项目确需移动界桩的,建设、开发单位应当提出申请,由行政区域界线毗邻的任何一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经各有关人民政府协商一致。界桩移动、埋设和测绘的费用由建设、开...
问:被收养人未成年,收养人可以申请解除收养关系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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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江门市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有哪些?
答:江门市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如下:1.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2.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特殊教育,共12个科目。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
问:请问江门市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报名对象包含哪些人员?
答:报名对象(一)江门市户籍人员;(二)持有江门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外市户籍人员;(三)江门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
问:请问江门市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什么时候举行面试?
答: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6日至7日进行。
问:请问江门市2026年普通高考社会考生报名时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江门市2026年普通高考社会考生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一)往届生:1.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2.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中职、技工考生提供);3.随迁子女提供已经审核通过的随迁审核表;4.非广东省户籍的父亲(或母亲)处于有效期的居住证或者广东省户籍的父亲(或...
问:请问江门市2026年普通高考社会考生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江门市2026年普通高考社会考生报名资格如下:(一)江门市户籍的应届生。是指江门市户籍在外省就读的应届生。(二)江门市户籍的往届生。1.持外省高中毕业证且户籍为江门市,户籍迁入广东省满18个月(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月31日),且高考报名时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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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查阅
问:我想看我的档案内有没有奖励或处罚的记录?答: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本人、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人员的人事档案”。
灵活就业人员可否补缴灵活就业期间未缴年限
问: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补缴灵活就业期间未缴费的年限吗?答:根据《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不得补缴灵活就业期间未缴费的年限。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补缴政策,以及不可抗力因素或业务相关部门的原因导致的无法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情形...
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
问: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包含哪些?答: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为本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政策衔接期间,本省户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劳动力纳入安置对象范围。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养老金发放
问:部分失业人员按身份证出生年月对应的退休时间向经办机构申领养老金,在办理完“历史档案信息审核”业务后才知道其档案最早记载的出生年月早于身份证登记的出生年月,是否可以按档案记载的出生年月补发养老待遇?答:参保人办理历史档案信息审核业务后,认定的档案出生日期早于...
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形
问:哪些情况下,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答:劳动关系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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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哪些?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下列损失和费用:(一)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二)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
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江...
答: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恩平市部分区域范围内全天禁止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
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江...
答: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部分区域范围内每日6时至22时禁止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
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江...
答:第一阶段: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部分区域、路段实施限制、禁止通行措施。第二阶段:2026年1月1日起,全市行政辖区内全天禁止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
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江...
答:《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江府告〔2025〕1号)中的货车是指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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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在提升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鼓励传染病相关工作创新方面做了...
答: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国家支持和鼓励开展传染病防治的科学研究,加强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持续提升传染病专科医院、综合医院的传染病监测、检验检测、诊断和救治、科学研究等能力和水平。国家鼓励传染病防治用药品、医疗器械的研制和创新,对防治传染病急...
问: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在统筹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民生方面做了哪些规定?
答: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科学精准防控,兼顾了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民生等方面。一是规定采取防控措施应当与疫情的程度、范围等相适应。二是规定当有多种防控措施可供选择时,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保护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且对他人权益损害和生产生活影响较小...
问: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对泄露个人信息的法律责任方面做了哪些规定?
答: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有关部门未依法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的,由本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泄露传染病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患者或者上述人员的密...
问: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在保护个人信息、强化法律责任方面做了哪些规定?
答: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强化传染病防治中的个人信息保护和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的法律责任制度。一是强调依法开展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确保个人信息安全,不得过度收集信息;相关信息(如个人电子风险提示码)不得用于疫情防控以外的目的。对未依法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或泄露个...
问: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对各级医疗机构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的职责做了哪些规定?
答: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了各级医疗机构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的职责。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当有专门的科室并指定专门的人员,承担本机构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以及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有专门的科室或者指定人员负责传染病预防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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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如何落实管理责任。
答: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
问:发现违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当如何投诉、举报
答:拨打“江门市123456政府服务热线”。
问:我去超市买了好多东西,超市居然不给一个塑料袋,坚持让拿环保袋,这样的做法对吗...
答:对的。依法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鼓励和引导减少使用、积极回收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广应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产品。
问:生活中常见的可回收物有哪些?
答:可回收物市指事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
问:对未在指定地点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相应收集容器,或者未按规定投放体积校对的废...
答:由县级以上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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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娱乐场所与加油站距离的要求
答: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
问:关于民宿客房规模
答:根据《广东省民宿管理暂行办法》和《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标准,旅游民宿经营用房建筑物应不超过4层,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且单幢建筑的客房数量应当不超过14间(套)。
问:开办KTV和学校的距离
答:《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文旅规〔2023〕1号)中明确,距离测量方法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任何一个进出门与学校、幼儿园任何一个进出门之间,按照交通行走规则进行测量分别不得少...
问:台港澳投资人、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有哪些?
答:主要包括:个人身份证明、个人简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工业贸易署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经济局出具的《香港服务提供者证明书》或《澳门服务提供者证明书》;台湾地区投资者主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个人简历、经台湾地区公证认证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
问:什么是文艺表演团体?
答:文艺表演团体是指具备《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条件,从事文艺表演活动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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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永久基本农田里的旱地、水浇地可以垦造水田吗?
答:根据《广东省补充耕地项目管理办法》(粤自然资函[2023]88号)将耕地中的旱地、水浇地改造为水田,以及耕地地类未变化仅提升耕地质量的提质改造项目,禁止在以下区域选址:(一)土地权属不明晰或有争议的地块;(二)全国国土调查坡度 25°以上的陡坡地;(三)城...
问:旱地的土地性质是什么,旱地是否属于基本农田吗?旱地可以用于设施农业用地吗?
答:2020年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将耕地分为水田、水浇地和旱地,旱地为耕地的二级地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要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
问:广东省哪些地类可以用作光伏用地?
答:《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明确,光伏、风力发电等项目使用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的,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时作出标注,用地...
问:在不破坏耕作层的情况下,光伏项目(例如桩基)是否可以建立在设施农业用地上,如...
答:根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0〕7号),设施农业用地指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禽畜水产养殖...
问:申请纸质地形图,是否需要提交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涉密计算机备案表、备案...
答: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涉密基础测绘成果利用审批程序规定相关要求,如您领取纸质地形图后不对该地形图扫描(数字化)的,则不需要提供涉密计算机备案相关文件及本单位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如需对该地形图扫描(数字化)的,在申请时需提交申请人所在地的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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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怎样召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理事会会议?
答:第三十一条 理事会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会成员出席。理事会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理事会作出决定,应当经全体理事的过半数同意。理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具体规定。
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理事会行使那些职权?
答:第三十条 理事会对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主持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并向其报告工作;(二)执行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的决定;(三)起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修改草案;(四)起草集体经济发展规划、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制度等;(...
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怎样设立理事会?
答:第二十九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理事会,一般由三至七名单数成员组成。理事会设理事长一名,可以设副理事长。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的产生办法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理事会成员之间应当实行近亲属回避。理事会成员的任期为五年,可以连选连任。理事长是农村集体经济组...
问:怎样设立成员代表大会?
答:第二十八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较多的,可以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设立成员代表大会。设立成员代表大会的,一般每五户至十五户选举代表一人,代表人数应当多于二十人,并且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成员代表的任期为五年,可以连选连任。成员代表大会按照农村集体经济...
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怎样召开成员大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二十七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成员,有三分之二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参加。成员无法在现场参加会议的,可以通过即时通讯工具在线参加会议,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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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档案人员配备的相关依据有哪些
答:做好档案工作,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档案工作人才队伍。档案工作的高效开展,更离不开合理配备的专业人才队伍,国家层面通过多部法规明确了档案人员配备的要求。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从法律层面对档案人员作出规定,要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确定...
问:什么是集体资本?
答:集体资本是指由本企业职工等自然人集体投资或各种机构对企业进行扶持形成的集体性质的资本金。根据会计“实收资本”科目计算填报。
问:什么是法人资本?
答:法人资本是指其他法人单位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根据会计“实收资本”科目计算填报。
问:什么是个人资本?
答:个人资本是指自然人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金。根据会计“实收资本”科目计算填报。
问:什么是国家标准?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是指对我国经济技术发展有重大意义,必须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标准。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 国家标准又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与推荐性国家标准。强制性国家标准是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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