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g
img
img 先在这里找答案
搜 索

搜索结果

  • 问:买了意外伤害险,还用参加工伤保险吗?

    答: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险都能分散用人单位的事故伤害风险。但工伤保险是我国法定强制的社会保险,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否则属于违法行为。而意外伤害险是一种商业保险行为,由企业自愿选择投保,可以将其作为工伤保险基本保障之外的补充。
  • 问:医疗救助保障哪些费用?

    答:(1)收入型医疗救助对象参加资格认定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其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2)医疗救助对象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由医疗救助基金按...
  • 问:先买了职工社保,后买灵活就业,退休年龄是按职工社保还是按灵活就业计算?

    答:曾以职工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女性参保人,可按照职工身份确定其法定退休年龄。对于男性参保人,无论以职工身份参保还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退休年龄都是一致的。
  • 问:医疗救助对象由哪些部门认定?

    答: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等对象由民政部门认定。易返贫致贫人口由乡村振兴部门认定。
  • 问:江门市医疗救助对象包括哪些人员?

    答:医疗救助对象包括以下人员:(1)收入型医疗救助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易返贫致贫人口。(2)支出型医疗救助对象。即《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规定的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符合条...
  • 问: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有无补贴?

      答:提前报废的国Ⅲ柴油中重型货车可申请补贴,中型车补贴1.0万-2.5万元/辆,重型车补贴1.2万-4.5万元/辆,营运车辆报废更新由交通运输部门办理(咨询电话:0750-3528503),非营运车辆淘汰补贴由生态环境部门办理,需在2026年12月31日前...
  • 问: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在江门市通行有什么限制?

      答: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江府告〔2025〕1号),自2026年1月1日起,全市行政辖区内全天24小时禁止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含外市籍)通行,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环...
  • 问: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区公交车的年龄标准是什么?如何办理乘车卡?

      答:自2026年5月1日起,江门市区(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老年人免费乘车年龄由65周岁下调至60周岁。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持"五邑通长者乘车卡"刷卡即可免费乘坐市区常规公交线路(定制公交除外)。市区户籍老年人携身份证到各镇(街道)公共服...
  • 问:公路规划由哪些部门编制?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十四条,国道规划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并商国道沿线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报国务院批准。  省道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并商省道沿线下一级人民政府编制,报省、自治...
  • 问:损害公路附属设施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违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六款“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四条“违反本法有关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 民营企业是否可以投资建设公益性公墓?

      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骨灰存放设施建设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由县级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实施,不得开展租赁、招商引资、承包经营或股份制合作等商业活动。
  • 福彩各个游戏的彩票公益金提取比例分别是?

      双色球游戏彩票公益金的提取比例为36%;3D游戏彩票公益金的提取比例为34%;快乐8游戏彩票公益金的提取比例为30%;刮刮乐即开票的彩票公益金的提取比例为20%。
  • 申请低保的时候,为什么需要填写授权书?

      《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第十四条、第八十一条规定,申请人要签署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民政部门代为查询、核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为审核认定和定期核查提供依据。
  • 公益性公墓墓位大小有什么限定?

      省民政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管理的意见》规定:公益性公墓要积极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模式,实行墓位节地化、墓碑小型化、墓区园林化。独立墓穴的单位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5平方米,合葬墓穴的单位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8平方米(不...
  • 离婚登记完成后,可以变更离婚协议的内容吗?

      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 问:请问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范围是什么?

    答: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如下:  (一)广东省户籍人员;  (二)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广东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 问:请问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是什么?

      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 问: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0日9:00至10月19日17:00。
  • 问:小学如何让新生更好地适应学习生活?

    答:小学应将一年级第一学期设置为入学适应期,重视入学适应教育,用好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入学适应教育活动,确保课时安排。学校要关注一年级学生的生理和心理需要,科学调整低学段的课程教学及管理方式,合理安排作息,创设适切的学习环境,保护学生学习的...
  • 问:幼儿园严禁哪些“小学化”做法?

    答:学前教育法明确规定,幼儿园不得采用小学化的教育方式,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防止保育和教育活动小学化。幼儿园应警惕:教育内容的“小学化”。提前教授汉语拼音、识字、计算等小学课程内容,给孩子布置与小学教育内容相关的家庭作业,组织相关考试等。教育方式的“小学化...
  • 职工有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

    问:职工有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答: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
  • 江门市对技能人才有哪些具体的扶持政策

    问:江门市对技能人才有哪些具体的扶持政策?答: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技能人才的培养和发展,2026年以来,全面梳理原有14项技能人才培养补贴政策,贴合产业发展需求,优化形成5大项补贴列入支持清单。包括:1.江门市高技能人才政府津贴(补贴对象含企业首...
  • 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条件

    问: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条件?答:创业重点扶持对象在我省创办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并担任该主体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理事长(会长、秘书长)、负责人、首席合伙人。创业主体登记注册满12个月,申请补贴...
  • 劳务派遣用工单位义务

    问:劳务派遣用工单位有哪些义务?答:(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2)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4)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5)连续用工的,...
  • 档案查阅

    问:我想看我的档案内有没有奖励或处罚的记录?答: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本人、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人员的人事档案”。
  • 问:为什么要进行垃圾分类管理?

    答: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推行垃圾分类,关键是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
  • 问:什么是有害垃圾?

    答:有害垃圾,是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家庭源危险废物,包括:灯管(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电子类危险废物等)、家用化学品(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废矿物油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像纸等)、电池(废镍镉电池...
  • 问:生活中常见的厨余垃圾有哪些?

    答:厨余垃圾,是指易腐烂、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家庭日常生活产生的瓜果皮壳、剩菜剩饭、废弃食物等)、餐厨垃圾(餐饮业、食堂等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物和废弃食用油脂等)、其他厨余垃圾(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等场所产生的蔬菜瓜果、...
  • 问:餐饮服务经营者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的,会有什么处罚?

    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一下一万元以下罚款。
  • 问:对损坏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的行为,应如何处罚?

    答: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重建(置)价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最高罚款总额不得超过三万元;擅自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规定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