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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生育津贴和工资可以重复领取吗?
答: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第十七条“职工已经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规定,生育津贴是对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性补偿,二者不能重复领取。
问:曾在多地工作,什么时候办理转移手续合适?
答:若您是在广东省内多地参保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则无需办理转移;若您在广东省外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您随时可以申请办理跨省转移业务,但是如果您目前还没有决定在哪个城市定居,可以不着急转,待确定了退休地后,再在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前办理转移手续即可。
问:生育后多长时间可以申请生育津贴?
答:在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向发生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问:买了职工社保后还有没有必要再买居保?这两个可以叠加吗?
答:因失业或个人原因不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职保”),可自愿选择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保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保”),但不允许重复领取居保和职保的养老待遇,当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可申请办理居保和职保关系转移接续,需要注意的是职保转居保既可以转个人账户储蓄...
问:如何查看参保人生育津贴发放情况和打印生育津贴核定表?
答:参保人登录“粤医保”小程序—“健康档—生育津贴发放查询”,可查询生育津贴发放情况。打印生育津贴核定表:参保人登录“粤医保”微信小程序-我要办事-查看更多-业务办理-《生育津贴待遇结算打印》提交打印申请-单据打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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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公路施工单位在进行施工时应注意什么?
答:一、应当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建设。因建设公路影响铁路、水利、电力、邮电设施和其他设施正常使用时,公路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因公路建设对有关设施造成损坏的,公路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该设施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二、改建...
问:广东省高速公路现在有何差异化收费政策?
答: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交〔2025〕4号),广东省继续执行现有差异化收费政策:1.对通行我省高速公路的ETC车辆实行5%的通行费基本优惠;2.全省高速公路40座以上...
问:如何开具高速公路通行费电子发票?
答: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善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发票开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办公路〔2017〕 98号要求,自2018年1月1号起,全国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实行增值税电子发票。为促进绿色环保、低碳出行,提升高速...
问: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按照什么流程办理备案?
答: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当在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备案。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实施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
问:对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应如何处理?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四条、第七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违反规定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二万元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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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的,应当在什么部门申请办理收养登记?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二条,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的,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四条,收养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儿童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收养生父母...
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对符合有关规定的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丧葬费用、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进行垫付的社会专项基金。广东省财政厅是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主管部门。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可以撤销婚姻吗?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新设立的基金会在注册资金转入临时银行账户后,是否需要找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吗?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三)验资证明和住所证明。
哪些人可以单独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以及 3 级、4 级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 3 年以上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父母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等特殊人员,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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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申请助学贷款,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国家助学贷款面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和全日制研究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要共同借款人(可以由学生的父亲或母亲担任,也可以由其他监护人担任),共同借款人和学生的户籍需要在同一个县(市、区、旗)。
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可以同时申请吗?
答:不可以。
问:请问国家助学贷款有哪几种?有什么区别?
答:国家助学贷款分为两类,根据办理地点的不同,分为在户籍所在地办理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在高校办理的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问:请问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流程是什么?
答:填报流程如下: (一)了解招生录取政策。考生填报志愿前,要认真查阅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招〔2026〕3号),了解平行志愿、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批次及类型、志愿填报要求、投档原则等;登录拟填报高校网站和教育部...
问:请问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时间是什么时段?
答:填报志愿分两个时段进行,具体如下:第一时段:6月28日9:00—6月29日16:00。本时段仅填报需政审、体检、面试的提前批本科军队、武警、公安、司法、消防、飞行技术等院校专业组志愿和提前批专科定向培养军士院校专业组志愿,报考上述院校专业组志愿的考生须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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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形
问:哪些情况下,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答:劳动关系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使用社保卡领取社保待遇
问:如何使用社保卡领取社保待遇?答:您可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点击“广东社保服务”-“社会保险网上个人服务”中登录个人或单位经办人账号,登陆成功后,可选择相应的网办服务功能,具体操作指引请在人社厅网站搜索相关指导文件。
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多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问: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多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我省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间
问:我省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间?答:按照《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高温...
什么是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问:什么是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答: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指依法设立的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经营活动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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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已经淘汰或者已经购买的车辆能否申领补贴吗?
答:对于 2025年 7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31日期间淘汰或者新购置符合补贴条件的车辆,可按照本补贴政策申领补贴。 对于 2025 年 7月 1 之前已经淘汰的非营运类国三、国四中重型货车或者新购置新能源中重型货车,不予补贴。
问:2025-2026年实施的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补贴政策中如何判断货车车...
答:本补贴政策的“国三、国四”车辆对照初次登记注册时间,一查便知。 “国三”汽油和柴油中重型货车:2013年6月30日及以前初次登记的;中重型燃气货车:2010年12月31日及以前初次登记的。 “国四”汽油和柴油中重型货车:2013年7月1日至2017...
问:2025-2026年实施的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补贴政策,怎么确定货车是...
答:本补贴政策所称非营运货车是指2025年7月1日起未持有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证》的货车。具体分两种情况:一是从来没有领取过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证》的货车,则该车辆为非营运车辆;二是领取过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证》,但该车辆《道...
问:核电厂排放的放射性废物如何处理处置?
答:核电厂产生的气载放射性废物一般都属于中低放射性废物,主要来源于核电厂一回路冷却剂,分为含氢废气和含氧废气。含氢废气可采用贮存衰变和滞留衰变的处理方法,待气体进行一段时间的衰变后进行取样分析,如放射性已降至符合排放控制要求即可将处理后的废气经通风系统烟囱...
问:核电厂排放的放射性废物有哪些?
答:核电厂排放的放射性废物按照物理形态可分为放射性废气、放射性废液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按照放射性活度的大小,可分为高放射性废物、中放射性废物、低放射性废物和豁免废物。核电厂设计有放射性废物处理系统,以确保核电厂放射性流出物的年排放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对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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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修改了哪些条款?
答:(一)将“国家卫生计生委”统一修改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将“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一修改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二)将第一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执业医师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三)将第七条中的“...
问:《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修改了哪些条款?
答:(一)将“卫生行政部门”统一修改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邀请医疗机构”统一修改为“邀请发起方医疗机构”;“本单位”统一修改为“本机构”;“所在医疗机构”统一修改为“主执业机构”。 (二)将第一条中的“《执业医师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
问:《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修改了哪些条款?
答:(一)将“国家卫生计生委”统一修改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将“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一修改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统一修改为“医疗卫生机构”;将“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和“医疗、预防、保健活动”统一修改为“医疗卫生服务”;将“主...
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
答:(一)对《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血站管理办法》5件部门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二)废止《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管理办法》(1995年4月27日卫生...
问:法定传染病有哪几类?
答:1.甲类2种(需要特别严格管理、控制疫情蔓延):鼠疫、霍乱。 2.乙类29种(需要严格管理、降低发病率、减少危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新亚型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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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餐饮服务经营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会有什么处罚?
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问:“在饭店招待客人要讲点排场,多点一些菜,吃不完就算了,反正别人也管不着。”这...
答:不对。餐饮服务经营者可以对参与“光盘行动”的消费者给予奖励;也可以对造成明显浪费的消费者收取厨余垃圾的相应费用,收费标准应当明示。
问:我外出旅游去酒店住宿,发现酒店客房内没有配套一次性牙刷等用品,是酒店服务质量...
答:不是。旅游、住宿等行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
问:有害垃圾该怎样投放 ?
答:有害垃圾投放时应当保持物品的完整性,单独投放至有害垃圾投放点或收集容器。《江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
问:我们的剩菜剩饭、菜根菜叶、果皮等食品类废弃物,是属于什么垃圾呢?
答:是厨余垃圾。《江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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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4小时无人自助KTV是否需要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
答:《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条明确:凡"以营利为目的、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场所,均属娱乐场所。24小时无人自助KTV仍须依法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
问:《娱乐场所管理办法》中定义的解释
答: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机关周围,以及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场所。对于您提出的场所是否属于上述规定的场所,具体请径向属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咨询。
问:可否使用其他省份生产的游艺设备
答:在其他省份文化和旅游厅审核通过的机型可面向市场销售,但设备内容不得含有《游戏游艺设备管理办法》规定的涉及赌博、宣扬赌博等相关内容,不得含有法律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内容,若有相关内容将由公安、文旅部门依法查处。
问:娱乐场内足浴和KTV的相关问题
答:《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文化和旅游部令第10号)第二条规定:《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所称娱乐场所,是指营利为目的,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是指提供伴奏音乐、歌曲点播服务或者提供舞蹈音乐、跳舞场地服务的经营场所。其他场所兼营以上娱...
问: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在线旅游经营者是否应当投保旅行社责任险?
答:应当投保旅行社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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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般种植乔木的最佳种植密度是每亩多少棵?
答:造林密度应综合考虑立地条件、树种特性、培育目的、经营水平等因素确定,不同区域主要造林树种的适宜初植密度可参照《造林技术规程》《国家储备林可持续经营指南》等相关技术文本确定。
问:2020年建成的农村自建房,现在要办理确权不动产登记,应当补办哪些手续?如何...
答:一、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二)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三)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
问: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
答: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 号)规定,因已批准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确需优化调整城镇开发边界的,“局部优化总量幅度每年不得超过所在县(市、区)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剩余总量的5%”。因此,5%的...
问:广东的古树是如何认定的?
答:根据《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古树名木保护专章“四十九条至五十二条”及《古树名木鉴定规范》(LY/T 2737—2016)和《古树名木普查技术规范》(LY/T 2738—2016)的相关规定,经古树名木主管部门组织鉴定,树龄在100以上的树木可认定为古树,...
问:林地性质可以改变吗?
答:国家保护林地,严格控制林地转为非林地。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其他各类工程建设,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确需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如需占用林地改变林地用途的,建议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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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哪方面支持?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五十二条,国家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立足职能定位,在业务范围内采取多种形式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提供多渠道资金支持。 国家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提供多样化金融服务,优先支持符...
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集体公益和综合服务、保障村级组织和村务运转等支出是否计入...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五十一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集体公益和综合服务、保障村级组织和村务运转等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计入相应成本。
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否承担纳税义务和享受税收优惠?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五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或者因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办理土地、房屋权属变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四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合理安排资金,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 各级财政支持的农业发展和农村建设项目,依法将适宜的项目优先交由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国家对欠发达地...
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自觉接受有关机关和组织对哪方面的监督?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四十八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自觉接受有关机关和组织对集体财产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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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什么是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答: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法依规对主要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的审计。 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具体体现,对于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绿色发展和绿...
问:办理边防证需要什么申请材料?
答:①本人正面免冠半身彩色近照一张; ②本市户籍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 ③非本市户籍内地居民: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江门市签发的有效居住证 ,交验原件; ④香港或澳门居民:提交有效的港澳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江门市签发的有效居住证,交验原件...
问:新增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的内容主要包括有那些?
答:新增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要建档立卡,建立统一的登记表。仅搬迁安置人口、既搬迁安置又生产安置人口应当以户为单位登记造册,登记内容包括人口姓名、性别、公民身份证号码、与户主的关系、所属水库名称、搬迁时间等。仅生产安置人口应当以村(组)为单位登...
问:2025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或者放宽合格分数线,但不...
答: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以及2025年司法部公告(第4号),不符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通过隐瞒个人信息、虚假承诺等方式取得报名资格并参加考试的,以及报名时...
问:怎么查询律师、律师所审批业务的补正信息、补正入口?
答: 收到材料补正短信后,广东政务服务网的补正信息以及补正入口有一定的时间延时,建议隔天再登录查询,隔天仍无法找到补正入口可联系省统一申办受理平台技术服务电话18924208920。如需即时查询补正内容,可在“广东律师微服务”微信小程序“业务进度查询”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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