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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我市省道有哪些?

    答:根据《广东省普通省道网规划(2016年-2030年)》,江门境内共有19条省道,合计约1475公里:
  • 问:我市国道有哪些?

    答:根据《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江门境内共有3条国道,合计约425公里:
  • 问:公共道路具体如何分类?

      答: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和《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公共道路主要分两类,公路和城市道路(又称市政道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公路包含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  根据《城市道路工程...
  • 问:国省道的命名和编号规则是什么?

      答:国道的命名和编号,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确定;省道、县道、乡道的命名和编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国道编号以“G”开头,后面加三位数字,1打头的是以北京为起点的放射状国道,2打头的是南北走向国道,3...
  • 问:有网约车驾驶员资格证,但车辆没改成运营车辆被执法人员查到,后果是什么?

    答:运营网约车要求人证车证齐全,且车辆为营运性质。如车辆未办理手续,则车辆不合规,仍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 问:为什么彩票游戏停止销售后不立即开奖?

      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通过专用摇奖设备确定开奖号码的,应当在当期彩票销售截止时封存彩票销售原始数据;彩票销售原始数据保存期限,自封存之日起不得少于60个月。  (游戏停止销售后,彩票机构需要一定的时间对销售原始数据封存处理。这种做法并...
  • 问:当发现界桩损坏,是否能够自行购买材料修复界桩?

    答:故意损毁或者擅自移动、增设、修复、恢复界桩以及指使他人故意损毁或者擅自移动、增设、修复、恢复界桩的,按照《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处罚。 因过失造成界桩损坏的,过失人应当及时报告界桩所在地任何一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 问: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刚性支出,指的是哪些?

    答:根据民政部《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刚性支出包括以下必需支出:(1)生活支出。指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为维持基本生活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必要的衣、食、住、行、用等费用支出;(2)医疗支出。指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就诊发生的,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
  • 问:收养评估内容有哪些?

    答:民政部《收养评估办法(试行)》第八条,收养评估内容包括收养申请人以下情况:收养动机、道德品行、受教育程度、健康状况、经济及住房条件、婚姻家庭关系、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意见、抚育计划、邻里关系、社区环境、与被收养人融合情况等。
  • 问: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可以向哪里申请补领?

    答: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 薪级工资的确定

    问:薪级工资如何确定?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工作表现、资历和所聘岗位等因素确定薪级,执行相应的薪级工资标准。
  • 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是否可以转移

    问: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吗?答:根据《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规定,灵活就业人员流动就业或被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按国家和省的规定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曾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
  • 职业技能培训

    问:对于劳动者来说,参加或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有什么政策支持?答:2025年2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指导)标准目录(2025年版)》,涵盖510个技能类职业(工种)、49个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和14个数字技术工程师职业(...
  • 出站落户介绍信的办理

    问: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有办户需求,应该怎么办理?答:由设站单位统一办理。(1)博士后人员出站后享受博士后落户政策,须符合下列条件:①博士后人员全职在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且人事关系(含行政、工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已转入设站单位;②博士后人员已办理完成...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社会资助的最高标准是多少?

    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社会资助的最高标准是多少?答:同一参保人当年度获得的社会资助和集体补助金额之和不超过当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设定的个人缴费最高档次标准。当年度社会资助(或集体补助)金额已经达到当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设定的个人缴费最高...
  • 问:贯彻实施好传染病防治法要开展哪些工作?

      答: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将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国家疾控局综合司近期联合发布《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一是要...
  • 问: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与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的关系是什么?

      答:传染病防治法围绕传染病防治的全链条展开,系统规定传染病的预防、监测预警报告、疫情控制、医疗救治等事项,内容上平急结合。突发事件应对法是突发事件应对领域的基础性法律,确立了突发事件应对的制度框架,适用于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国境卫生检疫法重在规范出入境环节...
  • 问:传染病防治法此次修订的主要亮点是什么?

      答:此次传染病防治法的修订主要针对以下四个方面:  (一)完善传染病防治体制机制,压实“四方责任。一是坚持党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统筹各方面力量的制度优势。二是健全联防联控、分工协作的机制。三是建立健全城乡一体、上下联动、功...
  • 问:传染病防治法此次修订主要把握的原则是什么?

      答:此次修订主要把握了以下五个原则: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防范化解公共卫生领域重大风险。二是认真总结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防控新冠疫情的成功经验,完善重大疫情...
  • 问:修订传染病防治法的意义是什么?

      答:修订传染病防治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全面加强和完善公共卫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关键举措,加强传染病预防控制、监测预警以及治疗等制度建设,完善相关管理措施,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 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名称应当怎样标明?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二十一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名称中应当标明“集体经济组织”字样,以及所在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村或者组的名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 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应当载明那些事项?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二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和财产范围;(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规则和程序;(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机构;(四)集体财产经营和财务管理;(五)集体经...
  • 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具备那些条件?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十九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成员;(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集体财产;(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四)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名称和住所;(五)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符合前...
  • 问:导致丧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情形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一)死亡;(二)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三)已经取得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四)已经成为公务员,但是聘任制公务员除外;(五)法律法规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 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退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十六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的,可以自愿退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自愿退出的,可以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获得适当补偿或者在一定期限内保留其已经享有的财产权益,但是不得...
  • 问:烈士子女是如何认定的?

      答:士兵的父亲或母亲有一方被批准为烈士,士兵本人即为烈士子女。士兵与其养父、养母收养关系依法确立,其养父、养母有一方被批准为烈士的,也是烈士子女。
  • 问:财务状况报表内的“本年折旧”是指什么?如何填报?

      答:财务状况报表内的“本年折旧”是指企业在报告期内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合计数。可根据会计“累计折旧”科目的本期贷方累计发生额填报;或者,可根据会计“财务状况变动表”中“固定资产折旧”项的数值填报。若企业执行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可以根据会计核算中《资产...
  • 问:互联网数据服务收入合计具体包括哪些部分?

      答:从核算2019年地区生产总值全年数据起,我国开始正式实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省级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由国家统计局统一领导、组织和实施,各省(区、市)统计局参与核算方法研究和数据核算工作,依据统一的核算方法,按照基础数据搜集、集中统一核算、核算结果...
  • 问:什么是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答:从业人员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和其他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之和。不论是计入成...
  • 问: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如何考取?

      答:报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考生可在“粤省事”小程序搜索“食品安全”,进入“食安员查证及考核”,自行预约报名并完成考试。已通过全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获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明》并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的,其《合格证明》均可在“粤省事”正常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