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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断缴一段时间社保,有什么影响,能补交吗?
答:断缴有可能会导致个人累计参保缴费年限不足最低缴费年限等问题。如断缴期间,参保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实际的劳动关系,但养老保险存在应参保而未参保的情况,可要求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补缴。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
问:如涉及参保险种变更,应如何操作?
答:如参保人发生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险种变更的,需致电或前往参保属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办理普通门诊选点的险种变更。 江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参保地咨询电话市直0750-3992969蓬江区0750-3981388江海区0750-3898610新会...
问:1980年后出生的人员,最少要买多少年的社保才能退休?
答:根据政策规定,从2030年1月1日起,将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由十五年逐步提高至二十年,每年提高六个月。您可根据您的退休时间推算您个人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
问:如何办理普通门诊选点变更?
答:(一)线上办理方式:“粤医保”微信小程序;具体路径:粤医保→门诊选点登记→本人选点(变更)/家人选点(变更)→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所属区域和名称→提交。(二)线下办理方式:全市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或拟变更后的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
问:养老金何时领取?职工权益如何保障?
答:如果选择弹性提前退休,能及时领到养老金吗?答案是肯定的。根据办法,所在单位应不晚于职工选择的退休时间当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领取基本养老金申请,审核通过的,职工从本人所选择退休时间的次月开始领取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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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公路养护作业中,“灌缝”施工的最佳季节是什么时候?为什么?
答:“灌缝”施工的最佳季节是春秋季,因为此时气温适中,灌缝胶的伸缩性匹配路面裂缝的热胀冷缩,密封效果最好。
问:大型营运客车持有接驳证在凌晨2点至5点能否在收费站入站通行?
答:按照《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办法(试行)》(交运发〔2017〕208号)的相关规定,持接驳运输车辆凭证的运营客车可以在凌晨2时至5时运行,收费站不应阻拦,可通过扫描凭证上二维码等方式查验证件真伪。
问:请问7轴以上的货车空载时是否可以上高速?有些收费站可以上,有些收费站不可以上...
答:请对照《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第12号)的规定,自查车辆是否属于超限车辆。如属于超限车辆,根据第六条规定,“载运不可解体物品的超限运输车辆,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许可手续,采...
问:分公司是否可以根据“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办理从事船舶代理、...
答:根据《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涉及船舶代理、水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备案,由其有法人资格的母公司依法进行备案即可。
问:江门普通国省道养护中,针对侨乡多雨、多台风的气候特点,会采取哪些特殊措施?
答:养护部门会强化路面排水系统疏通、增设抗滑路面标线,同时对公路边坡进行生态固坡和锚杆加固,台风季前还会开展行道树修剪、标志标牌加固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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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民政部门如何界定什么是流动儿童?
答:根据民政部等10部门《关于做好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测摸排和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将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双方或一方离开户籍地,跨县域异地居住或生活6个月以上,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纳入流动儿童监测摸排范围(城市中心城区的市辖区之间异地居住或生活的除外)。
问:出现弃奖,逾期未兑奖的奖金到哪里去了?
答: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规定,逾期未兑奖的奖金纳入彩票公益金,由彩票销售机构结算归集后上缴省级财政,全部留归地方使用。
问:为什么我们全家人一起申请,有的享受低保有的享受低边?
答:经信息化核对与综合评估,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综合评估后家庭月人均收入达到当地月低保标准、但不超过当地低收入(低保临界、低保边缘)标准,经审批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其家庭成员中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及三级、四级精神残疾人和智力残疾人可单...
问:如何理解社会团体的非营利性?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团体作为非营利组织,与企业等营利组织的区别,在于其开展的活动以促进章程规定的宗旨为目的,...
问:什么是农村留守儿童?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广东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未满十六周岁农村户籍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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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江门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成绩什么时候可以查询?
答: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问:请问关于江门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凭“技工学校”“技师学...
答:对于加挂“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牌子的中职、高职院校毕业生,按要求毕业后取得学历,且该学历已在学信网注册备案的,可凭该学历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相应层次类别,否则不可以报考。
问:请问关于江门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广东省内在校生报考该如...
答:请参考下表。广东省内在校生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填报指引层次就读形式如何填报当前年级符合以下条件可报考入学年份学制专科普通专科专科录取入学年份专科实际学制毕业学年三二分段专科段专科段入学年份二年二年级五年一贯制专科段专科段入学年份二年二年级服役、休学复学专...
问:请问如何抓好《关于实施学生体质强健计划的意见》贯彻落实?
答:一要完善部门协同。教育部门做好牵头组织协调,切实履行好主管部门责任。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在重大项目建设和资金投入方面对学校体育予以支持,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支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体育部门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和专业优势,共同推进体教融合各项工作。二要加强...
问:请问《关于实施学生体质强健计划的意见》部署了哪些主要任务?
答:《意见》提出了八个方面重点任务。一是深化体育教学改革。从保障体育时间和提高教学质量2个维度推进教学改革。基础教育阶段重点统筹课内外、校内外积极推进落实“2小时”要求,通过增加课时、开展课间体育活动、丰富体育课后服务等措施加强体育时间保障,高等教育阶段强化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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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用工单位义务
问:劳务派遣用工单位有哪些义务?答:(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2)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4)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5)连续用工的,...
服务期间“三支一扶”人员可享受哪些政策
问:服务期间“三支一扶”人员可享受哪些政策?答:服务期间“三支一扶”人员可享受以下政策:(1)生活补贴。我省“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3600元。(2)社保保险。按所在地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费率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3)安家费补贴。...
港澳台居民在达到规定的领取养老金条件前离开内地(大陆)的,养老保险关系如何处理
问:港澳台居民在达到规定的领取养老金条件前离开内地(大陆)的,其养老保险关系如何处理?答:根据《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港澳台居民在达到规定的领取养老金条件前离开内地(大陆)的,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再次来内地(大陆)...
获得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毕业生明确岗位后的工资确定
问:获得硕士学位的毕业生和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明确岗位后,工资如何确定? 答: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中获得硕士学位的毕业生和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明确岗位后,岗位工资按所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按转正定级的标准执行。
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
问:如何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每年可申领几次?答:劳动者可在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登录“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具体可访问“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服务平台—事项办理—个人办事中心—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网址: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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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哪种类型的入河排污口需要报审批?
答:根据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工矿企业排污口、工业以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应当按照《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未经批准的...
问:现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是执行什么排放标准?
答:2019年11月22日,广东省发布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44/2208-2019),标准于2020年1月1日实施,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进行了规定,自标准实施之日起,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新标准,对于标准实施前的农村生活...
问:江门市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包括哪些情形?
答:江门市生态环境局于2025年4月11日印发了《江门市生态环境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清单》列出了11类、共40种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如果企业或个人是首次违法,并且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实际危害的,可免于处罚。
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哪些?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下列损失和费用:(一)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二)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
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江...
答: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恩平市部分区域范围内全天禁止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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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何申领育儿补贴?
答: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广东省育儿补贴申领从2025年9月8日起正式全面开放。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或“粤省事”政务服务平台线上申领,搜索“育儿补贴”即可找到官方小程序。也可到婴幼儿户籍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现场申领。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上线后将全年开放,申领...
问:申领育儿补贴需缴纳个税吗?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公告,对按照育儿补贴制度规定发放的育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告称,卫生健康部门与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按规定为申领补贴的人员办理个人所得税免税申报。
问:申领育儿补贴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和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大数据比对校核。 申领时只需提交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等证明婴幼儿身份和抚养关系的必要材料。
问:由谁来申领育儿补贴?
答:育儿补贴申领以家庭为单位,由申领家庭确定1名申领人,应当是婴幼儿父母一方,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是其他监护人。 育儿补贴发放渠道为申领人或者婴幼儿的银行卡或其他金融账户。
问:哪些人可以领取育儿补贴?
答:育儿补贴制度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补贴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至其年满3周岁。育儿补贴按年发放,现阶段国家基础标准为每孩每年3600元。 育儿补贴不分城乡、民族、区域,也不分一孩、二孩或者三孩,实现三孩生育政策下家庭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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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所称的水资源,包括...
答:地表水和地下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所称的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问:
国家确定每年的哪个日期所在的那一周为“全国...
答:5月15日,为了提高城市居民节水意识,1990年国务院第六次节能办公会议上确定从1992年开始,每年5月15日所在的那一周为“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
问:我国节水标志由哪两种颜色组成?
答:绿色和白色。我国节水标志是由绿色和白色两种颜色组成的。
问:什么是其他垃圾?
答: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以外的生活垃圾。
问:如何加强生活垃圾管理?
答:建立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机制、加强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全链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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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江门市文化馆是否有阅读区?
答:文化馆二楼东北角设置有阅读区,现有书刊杂志400余册,可供群众阅读。
问:江门市美术馆开放时间?
答:周二至周日,上午9:00至下午5:00,下午4:30停止进场,逢周一闭馆,如遇节假日具体开放时间在江门市美术馆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问:江门市图书馆的开放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星期二至星期五: 少儿馆、参考信息部、特藏文献区:09:00-12:00,14:30-17:30 ;报刊阅读区、读者自修区:08:30-21:00 ;总服务台、展览厅、图书借阅区、连廊休闲区、数字阅读区:09:00-21:00 ;星期六至星期日 :少儿...
问:在建设工程或农业生产等活动中发现文物或疑似文物应该怎么处理?
答:立刻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将在接到报告后二十四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七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在建设工程或农业生产等活动中发现的文物属于国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哄抢、私分、藏匿。个人或单位发现文物及时上报或者上交,使得文物得到保护的...
问:个人可以取得文物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组织可以通过依法继承或者接受赠与、从文物销售单位购买、通过文物拍卖企业购买以及公民个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换或者依法转让等方式取得文物。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组织通过合法方式取得的文物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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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原批准使用海域的人民政府依法收回海域使用权并注销海域使用权证书的情形有哪些?
答:(一)公共利益或者国家安全需要的;(二)海域自然资源或者自然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海域使用权人提出注销申请获批准的;(三)严重破坏海域环境和生态平衡的;(四)擅自改变海域用途并在限期内拒不改正的;(五)经批准使用的海域无正当理由闲置或者荒废满二年的。
问:有居民海岛的开发、建设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答:有居民海岛的开发、建设应当遵守有关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土地管理、海域使用管理、水资源和森林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系统。
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审内容主要包括哪些?
答:(一)报告编制是否符合海域使用论证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资料来源说明是否完整、清晰、准确;(二)论证工作等级、论证重点的确定是否准确,论证工作计划及方案设计是否科学合理;(三)资料数据收集与调查及现场勘查是否充分;(四)报告各章节内容的分析、论述是否客观、...
问:市政桥梁和隧道在修建的时候,跨越或穿越水域或者农田的时候,用不用办理农转用等...
答:按照土地管理有关规定,隧道不纳入报批范围,桥梁用地涉及农用地的,需办理农用地转用。
问:位于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临时用地,占用地类为坑塘水面,还需要复垦吗?
答: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 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规〔2024〕1 号)等文件规定,临时用地具有临时性和可恢复性等特点,与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等无关的用地,使用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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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财产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三十六条,集体财产主要包括:(一)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二)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三)集体所有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交通等设施和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四)...
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者监事、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不得有哪些行...
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者监事、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侵占、挪用、截留、哄抢、私分、破坏集体财产;(二)直接或者间接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借款;(三)以集体财产为本人或者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四)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为地方...
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者监事应当遵守哪些要求,履行何种义务...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三十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者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履行诚实信用、勤勉谨慎的义务,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利益管理集体财产,处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事务。
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者监事与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村民委...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三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者监事与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根据情况交叉任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财务人员、会计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监事会成员或者监事。
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或者监事召开会议要保存...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三十三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或者监事召开会议,应当按照规定制作、保存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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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投诉处理部门办理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活动的投诉的期限是多久?
答: 投诉处理部门办理投诉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办结。因情况复杂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的,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并应当将延长的理由书面告知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符合中止调查情形中止案件办理的,中止时间不计...
问: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的工作职责包括哪些?
答: 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的职责主要有五个方面:1.为村(社区)管理提供法律专业意见;2.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开展法治宣传;4.参与人民调解工作;5.引导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
问:可以解聘律师吗?
答: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委托人可以拒绝已委托的律师为其继续辩护或者代理,同时可以另行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人。
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什么?
答: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投入、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实施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应急预案并演练、及时报告事故等。
问:什么是森林火灾?
答:凡是失去人为控制,在林地内自由蔓延和扩展,对森林、森林生态系统和人类带来一定危害和损失的,超过一定面积的林火,就称为森林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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