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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哪些公证事项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答: 申请办理与申请人身份密切相关的公证事项,必须由申请人本人亲自到公证机构进行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委托书、声明书、担保书、遗嘱、收养公证等。2026-05-30 -
问:公证当事人应对自己的不诚信行为承担什么后果?
答: (一)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或者刑事责任。 当事人以及其他个人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证书的; (2)利...2026-05-30 -
问:关于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登记管理的主管机关及其管理权限的规定
答: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决定的规定,负责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名册编制和公告。 〔释义〕本条是关于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登记管理的主管机关及其管理权限的规定。 根据本条规定,首先应当...2026-05-30 -
问:新增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需要分开那几类人口进行核定登记?
答:核定登记新增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应按照仅搬迁安置人口、既搬迁安置又生产安置人口、仅生产安置人口进行分类。2026-05-28 -
问:打造江门供销虾类产业数字交易平台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以“数字+”为抓手,打通产业堵点,紧密连接产销,推动对虾产业向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加速转型,让虾农分享更多产业增值收益。2026-05-28 -
问:台风的避险要点有哪些?
答:关紧门窗,加固棚架、广告牌等易吹动物体。 低洼、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台风期间不外出,不在玻璃门窗、高空构筑物下逗留。 灾后返家先检查水电煤气,不随意使用受损设施。2026-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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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公路工程验收有哪些阶段?
答: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是否可以移交下一阶段施工或是否满足通车要求,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是综合评价工程建设成果,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2026-05-27 -
问:救护车广东省内通行能免费吗?
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基础〔2019〕935号)关于“各类通行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均依托ETC系统实现”的规定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九部委《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院前...2026-05-18 -
问:请问收费公路车辆通行收费时,蓝牌拖车加装的尾板是否算入车辆总长?
答:根据现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收费相关政策规定,尾板长度是否计入,区分以下三种情况处理: 1.不能折叠收起的尾板计入车辆长度。 2.尾板折叠后超出车身固定部分大于5cm的,超出部分计入车辆长度。 3.尾板折叠后超出车身固定部分小于等于5cm...2026-05-18 -
问:非粤通卡货车通行广东路段是否享受85折优惠?优惠至何时结束?
答:非粤通卡货车使用ETC在广东指定路段通行,同样享受85折优惠。如货车走人工通道取卡缴费,则无法享受该优惠。目前该优惠仍在进行中,暂未收到停止通知。后续如有政策调整,将另行公告。2026-05-18 -
问: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应报哪个部门批准?
答: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须按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报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2026-04-27 -
问:广东省是否有开展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这项业务?
答: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相关规定,广东省对道路运输驾驶员的年度诚信考核工作由地市行业管理部门每年统一组织开展考核,无须驾驶员自行申请,驾驶员年度诚信考核结果,可在广东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网(https://dlysjg.td....2026-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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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2026-05-22 -
广东省户籍的病残孤儿被依法收养后享受哪些基本生活保障?
根据《关于促进病残孤儿回归家庭的通知》(粤民规字〔2025〕3号),广东省户籍的病残孤儿被依法收养后,收养人可向被收养人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申请,按照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享受基本生活保障。被收养人年满18周岁后仍在全日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高中、...2026-05-22 -
在认定特困人员时,哪些法定义务人情况可视为无履行义务能力?
全日制在校学生;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2026-05-22 -
问:哪些人可以领取孤儿助学金?
答:根据民政部2025年3月28日印发的《《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办法》,“第三条 本项目受助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年满18周岁前被认定为孤儿身份;(二)未被收养;(三)年满18周岁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连续就读...2026-04-21 -
问:基金会要接受年度检查吗?
答: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基金会应当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年度检查。2026-04-21 -
问:如果无法在线上预约到婚姻登记申请的怎么办?
答:(一)可以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现场排队轮候;(二)可以通过电话咨询婚姻登记机关进行预约;(三)错开婚姻登记高峰,更换预约登记日期。2026-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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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2026年江门高考“江门市慈善会蒲公英关爱行动”助学金的实施对象范围是什...
答:2026年江门高考“江门市慈善会蒲公英关爱行动”助学金的相关内容如下:1.实施范围:江门市。2.资助对象:2026年市直及各县(市、区)普通高中应届高考考生中,高考成绩达到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被录取入公办大学,且属于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2026-05-28 -
问:请问2026年江门高考“五邑慈善会高考助学金”的实施对象范围是什么?
答:2026年江门市高考助学“五邑慈善会高考助学金”相关情况如下:1.实施范围:江门市。2.资助对象:就读江门市域范围内高中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并持有县(市、区)级以上民政部门核发的《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2026-05-28 -
问:2026年江门市高考助学“国防优待金”的实施对象范围是什么?
答:2026年江门市高考助学“国防优待金”相关情况如下:1.实施范围:江门市;2.实施对象:适用于我市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被军队院校录取或被招录为军队飞行员的高中毕业生。3.发放标准:一次性发放国防优待金5000元。2026-05-28 -
问:请问2026年江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什么时候开展录取工作?
答:6月中下旬开展录取、学位确认(注册)、补录等工作。请家长在教育局组织的电脑派号录取后及时在江门招生服务平台查询录取结果并在规定时间内注册,或按录取学校的通知办理注册手续。报名期间中小学招生联系电话:市直:3503932、3503929;蓬江区:322128...2026-04-27 -
问:请问2026年江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什么时候开展学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
答:5月中下旬开展学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审核工作主要通过网上进行,不需要家长去现场提交材料。家长可以在江门市招生服务平台上查询审核结果,同时请家长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遇到报名信息不明确而影响审核工作的情况,需要家长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户籍证明、房产证明、社保证明...2026-04-27 -
问:请问2026年江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什么时候开始报名?
答:4月20日—5月19日在“江门市中小学招生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工作。蓬江区、新会区根据本区的情况安排小学一年级入学、小学升初中报名工作。学生在报名期间如遇到网络堵塞、系统维护等情况未能报名,请错峰报名。2026-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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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不受理仲裁申请或逾期未作出决定怎么办
问: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应该怎么办?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2026-05-28 -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条件
问:什么人能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答: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本省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26-05-28 -
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审核和拨付
问: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审核和拨付时间有何规定?答: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接到个人或单位的补贴申请后,按规定审核资料,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有效甄别,并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对审核通过的补贴资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在...2026-05-28 -
聘用合同签订有什么规定
问:聘用合同签订有什么规定答:《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对聘用合同签订做了如下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2026-04-22 -
怎样申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
问:怎样申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答:有意向申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的小微企业和个人可以向企业登记注册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政策咨询,也可向合作银行进行咨询和办理。各合作银行对申请企业和个人开展尽职调查,并按照有关规定独立审核、自主贷款。2026-04-22 -
如何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问:如何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答: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凭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件、用人单位为失业人员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材料提出失业金待遇申请。 如果符合以下情形的,还需要提供相应材料: 1.社保经办机构通过信息比对获取失...202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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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的辐射有哪些?
答:辐射无处不在,人类日常受到的电离辐射包括天然辐射和人工辐射。天然辐射主要来自于宇宙射线、食物、房屋、天空大地、山水草木乃至人们体内。同时,由于放射性在医学、核武器和核能方面的应用,人们除受到天然辐射源的照射外,还会受到人工辐射源的照射,人工辐射主要来自...2026-05-25 -
从辐射防护角度来讲,辐射如何分类?
答:从辐射防护角度来讲,人们通常按照射线(或粒子)与物质相互作用的特点来分类,将辐射分为电离辐射和非电离辐射两大类: (1)电离辐射。拥有足够高能量的辐射,可将原子电离,即使原子的电子壳层的电子被电离辐射击出,使原子带正电荷。电离辐射包括α射线、β射线、...2026-05-25 -
油墨桶带有油墨是否属于危险废物?
答:《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规定,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油墨、染料、颜料、油漆(不包括水性漆)属于危险废物,废物代码900-299-12,危险特性为T(毒性)。而含有或者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的包装...2026-05-25 -
问:禽畜养殖场是否需要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答: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行业名录(指导性意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年出栏生猪5000头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需要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2026-04-24 -
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期限是多久?
答: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验收期限是指自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之日起至建设单位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之日止的时间。除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水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外,其他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 3 个月;需要对该类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2026-04-24 -
问:企业停止生产期间,可以全面关闭自动监测设备吗?
答:根据《关于做好重点单位自动监控安装联网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执法函〔2021〕484号)要求,停产期间不得擅自关闭自动监测设备或中断联网。生产停运周期3个月以上时,经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可关闭自动监测设备;生产停运周期3个月以内,需对自动监测设备...2026-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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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传染病监测管理办法》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管理办法》共有20条,主要包括5部分内容。 (一)总则。包括传染病监测的目的、定义、工作原则和适用范围等内容,明确主要用于规范和指导疾控、卫生健康部门相关单位的监测活动。 (二)工作职责。明确疾控部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医疗机构、采供...2026-05-11 -
问:《传染病监测管理办法》出台背景?
答:传染病监测是疾病预防控制领域的基础性工作和核心内容。多年来,传染病监测体系不断完善,监测能力和水平逐步提高,在保障人民健康和维护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面临着一些短板和弱项。 国家疾控局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染病监测预警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026-05-11 -
问:为规范和指导传染病监测工作,卫生健康管理部门制定了什么文件?
答:为加强全国传染病监测工作,国家疾控局、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制定了《传染病监测管理办法》。2026-05-11 -
问:将两种传染病纳入乙类法定传染病管理,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本次调整工作主要有两个考虑: 一是加强防范应对疫情流行风险。基孔肯雅热是经伊蚊叮咬传播的一种急性传染病,我国2008年首次报告基孔肯雅热境外输入病例,2010年首次报告了输入病例引发的本地疫情,相关疫情均得到迅速控制。近几年来,基孔肯雅热在全球多...2026-04-10 -
问:将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纳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政策解读?
答: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是一种由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病毒引起,主要经蜱叮咬传播的急性传染病,以发热、血小板和白细胞减少为主要临床表现。该病主要分布在亚洲地区,呈现一定地域聚集性,我国及部分亚洲国家有病例报告。美国和欧洲部分国家报告过输入病例。我国20...2026-04-10 -
问:将基孔肯雅热纳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政策解读?
答:基孔肯雅热是一种由基孔肯雅病毒引起,经伊蚊叮咬传播的急性传染病,以发热、皮疹、关节和肌肉疼痛为主要临床表现。基孔肯雅热最初在非洲地区流行,后来逐步扩散至东南亚、南亚、印度洋岛屿及美洲地区。截至目前,全球已有100余个国家和地区报告过基孔肯雅热本地疫情...202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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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运输建筑垃圾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答:运输建筑垃圾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建立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单位、产生地点、建筑垃圾种类与数量、运输车辆或者船舶号牌、运输时间、行驶路线、运输目的地(回填、消纳、综合利用场所名称)等事项。(二)不得将工程渣土、工程泥浆与其他建筑垃圾混合运输;...2026-05-29 -
建筑垃圾消纳场运营单位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答:建筑垃圾消纳场运营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得受纳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二)实施分区作业,并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三)建立规范完整的生产台账,记录出入场车辆、消纳种类、数量等情况;(四)采取有效措施落实...2026-05-29 -
问:建筑垃圾包括哪些?
答: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固体废物。2026-05-29 -
问:成为一名垃圾分类志愿者可以发挥什么作用?
答:志愿者可以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督促和服务等活动。《江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2026-04-27 -
问:对未在指定地点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相应收集容器,或者未按规定投放体积较大的放...
答:由县级以上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伍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上的罚款。2026-04-27 -
问: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如何承担法律责任?
答: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履行管理责任的,由县级以上环卫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江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2026-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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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是农村基层干部,想为村民缴纳集体补助,要怎么办理?
答:村集体可以通过线上线下服务渠道,提交集体补助申请,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申请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通知将集体补助款项划入指定社保基金专户,也可以提供银行卡(折)由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扣缴。补助款项到账后,将直接记入补助对象的城乡居保个人账户。2026-06-01 -
问:申请生育津贴时,能够将生育津贴发放到非本人的账户里吗?
答:符合规定将生育津贴拨付给个人的,原则上生育津贴仅支持发放到职工本人的银行账户。2026-05-26 -
问: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能不能改?
答: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费。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只能选择一个缴费标准。参保人若需调整缴费档次,应在进行当年缴费前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当年未变更缴费档次的,按上年度选定的缴费档次缴费;当年已经完成缴费后变更的缴费档次将在下一年度生效。2026-05-21 -
问: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哪些缴费渠道?
答:可以直接通过税务部门的粤税通、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粤省事、粤智助等渠道,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当年的城乡居保费。选择和调整个人的年度缴费档次更省事。2026-05-20 -
问:生育津贴如何发放给个人?是否还需要单位同意和盖章?
答:2025年12月1日(含)起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的参保人,申请生育津贴时填写《信息采集表》,并在账户信息一栏中准确填写生育职工本人银行账户信息。企业职工申请生育津贴划拨至个人,无需经用人单位同意或盖章。2026-05-12 -
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办理的方式?
答:1.互联网渠道有全国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广东人社”APP及粤省事、粤智助移动应用等平台,大家可以在线上办理城乡居保业务,业务办理更便捷。2.实行“全省通办”,即大家可以通过省内任一线下服务网点...2026-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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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江门市美术馆是否有图书室?
答:江门市美术馆展馆一楼设有图书室,现有艺术类书刊近1000册,可供群众阅读。2026-05-28 -
问:如何了解到江门市文化馆开闭馆时间?
答:正常情况下江门市文化馆周二至周日9:00-17:00对外开放,逢周一闭馆。如遇气象灾害、馆区修缮等特殊情况,会提前通过“广东江门市文化馆”微信公众号发布通知。2026-05-28 -
问:如何使用江门市图书馆的电子资源?
答:使用江门市图书馆的电子资源,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通过官网访问:访问江门市图书馆官网,使用读者证号和密码登录。登录后进入“数字资源”栏目,可看到数据库、本地特色资源等模块,不同数据库的使用方法略有不同。利用微信公众号:关注“江门市图书馆”公众号,点击“数字悦...2026-05-28 -
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娱乐场所每天禁止营业的时间是何时?
答:每天凌晨2时至上午8时。2026-04-28 -
问:不予受理的文物违法行为举报投诉有哪些?
答:(一)不属于文物行政部门行政执法职责范围的;(二)未提供违法行为详细信息或者无具体违法事实的;(三)同一举报已经受理,举报人再次举报,但未提供新的违法事实的;(四)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和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五)已经信访终结的;(六)案发时...2026-04-28 -
问: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在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方面有哪些规定?
答:文物保护离不开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从以下方面作了修改完善。一是明确国家健全社会参与机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投入文化遗产保护。二是明确公民、组织可以提出核定公布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登记公布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的建...202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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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设施农业用地是否可以申请永久用林,以及其可使用林地的种类?
答: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资规〔2021〕5号)等规定,建设项目占用林地的,填写《使用林地申请表》,提供项目批准文件、法人身份证明、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2026-05-24 -
问:肉鸡养殖设施农业用地项目能否占用林地?
答:根据《森林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各类建设项目涉及占用林地的,应当依法办理使用林地审核手续。用地单位或者个人填写《使用林地申请表》,同时提供用地单位的资质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建设项目有关批准文件、使用林...2026-05-24 -
问:设施农用地上的玻璃温室大棚(用于农作物种植及水产养殖)能否在屋顶加盖分布式光...
答: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12号)要求,光伏发电项目要合理布局,做好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鼓励利用未利用地和存量建设用地发展光...2026-05-24 -
问:采矿权(花岗岩石矿)申请人资质条件证明(资金、设备及技术人员明细材料)有何具...
答: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关于采矿权登记申请材料的清单,仅要求提供申请人的企业营业执照材料,企业营业执照明确其经营范围。其具体要求需咨询核发企业营业执照的主管部门。2026-04-24 -
问:住宅小区内配建的社区用房、幼儿园的所有权归谁?对应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对于住宅...2026-04-24 -
问:是否可以在重要渔业资源产卵场生态保护红线内开展水产种业、水产科学实验的养殖活...
答:根据《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规定,仅有原住居民和其他合法权益主体可以开展既有的开放式养殖活动,规划或新增的养殖活动不属于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2026-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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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省、自治区、直辖市能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农村集体财产管理具体办法?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四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农村集体财产管理具体办法,实现集体财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2026-05-08 -
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如何加强集体财产管理?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四十三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加强集体财产管理,建立集体财产清查、保管、使用、处置、公开等制度,促进集体财产保值增值。2026-05-08 -
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当年收益应当如何处置?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四十二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当年收益应当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提取公积公益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等,剩余的可分配收益按照量化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集体经营性财产收益权份额进行分配。2026-05-08 -
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四十一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探索通过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经营性财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2026-04-10 -
问:对符合国家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否可以依法通过出让、出...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三十九条,对符合国家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优先用于保障乡村产业发展和乡村建设,也可以依法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有偿使用。2026-04-10 -
问:依法应当实行家庭承包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外的其他农村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三十八条,依法应当实行家庭承包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外的其他农村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直接组织经营或者依法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依法采取土地经营权出租、入股等方式经营。2026-0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