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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什么是水土保持林?水土保持林分为哪些类型?
答:水土保持林是指以防治水土流失为主要功能的人工林和天然林,包括乔木林和灌木林。水土保持林可分为坡面防护林、沟头防护林、沟底防护林、塬边防护林、护岸林、水库防护林、防风固沙林、海岸防护林等。2025-08-14 -
办理企业登记注册或企业变更业务,签章文件生成失败要怎么办?
一般需要重新上传附件材料后重新点击下一步,如仍出现签章文件失败可提供具体业务名称联系客服反馈。2025-08-12 -
问:江门市推进“社村”合作助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实施方案(2024-2026年...
答:1.建设完善镇级农产品综合服务站。运营公司联合省、市、县供销社龙头企业,围绕试点县、镇(片区)的特色优势产业,按照全省统一规范建设农产品综合服务站。综合服务站与供销系统的绿色农资农技服务网、冷链物流骨干网以及农产品直供配送网进行对接,实行“订单收购+全...2025-08-12 -
问:《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中“取水权转让”应如何理解?是否指取水许可证的...
答:取水权转让不等同于取水许可证转让。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规定,取水权转让是指取水权转让方通过调整产品和产业结构、改革工艺、节水等措施节约水资源,在取水许可有效期和取水限额内,经原审批机关批准,依法有偿转让其节约的水资源,取水权受让方按照规定...2025-08-08 -
问:因战致残是如何界定的?
答: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都可以评定为因战致残:对敌作战负伤致残的;因执行任务遭敌人或者犯罪分子伤害致残,或者被俘、被捕后不屈遭敌人折磨致残的;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或者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致残的;因执行军事...2025-08-06 -
问:《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贯通”行动计划(2024-2026年)》部署了哪些...
答:《行动计划》按照“331”的思路,共部署7项重点任务。第一个“3”侧重行业:贯通产业链供应链,推动标识解析体系在石化、船舶、汽车、电子等重点行业应用,提升制造业生产协同效率;全面赋能消费品“三品”战略,利用标识解析体系服务消费品质量追溯、数字营销、全生...2025-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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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省道的命名和编号规则是什么?
答:国道的命名和编号,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确定;省道、县道、乡道的命名和编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国道编号以“G”开头,后面加三位数字,1打头的是以北京为起点的放射状国道,2打头的是南北走向国道,3...2025-08-18 -
问:有网约车驾驶员资格证,但车辆没改成运营车辆被执法人员查到,后果是什么?
答:运营网约车要求人证车证齐全,且车辆为营运性质。如车辆未办理手续,则车辆不合规,仍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2025-07-29 -
问:从事网约车经营应符合什么条件?
答:(1)驾驶员持有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俗称人证); (2)车辆已取得我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网约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俗称车证); (3)所在网约车平台公司在我市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俗称平台证); (4)《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2025-07-29 -
问:公路工程中常见的路面类型有哪些?
答:公路工程中常见的路面类型主要分为两大类:柔性路面和刚性路面,具体类型如下: 1.柔性路面:以沥青混凝土路面为代表,采用沥青混合料铺筑,具有柔韧性好、耐磨性强、适应气候变化的特点,常用于城市道路和高速公路。 2.刚性路面:以水泥混凝土路面为代...2025-07-14 -
问:渡口渡船什么时候需要停航停运?
答:根据《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江门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遇到恶劣天气、大范围水上施工作业、影响航行的水上交通事故、水上大型群众性活动或对航行安全影响较大的其他情形时,渡口渡船应当根据海事部门要求进行停航停运。2025-07-07 -
问:关于定制公交预约的相关操作指引
答:1、如何提交定制需求 使用手机“掌上公交”APP进入页面,点击“定制公交”进入定制公交页面,进入“线路征集”页面填写反馈出行需求意见。 2、如何预订线路 使用手机“掌上公交”APP进入页面,点击“定制公交”进入定制公交页面,点击“已开通班次订购”...2025-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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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为什么彩票游戏停止销售后不立即开奖?
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通过专用摇奖设备确定开奖号码的,应当在当期彩票销售截止时封存彩票销售原始数据;彩票销售原始数据保存期限,自封存之日起不得少于60个月。 (游戏停止销售后,彩票机构需要一定的时间对销售原始数据封存处理。这种做法并...2025-08-13 -
问:当发现界桩损坏,是否能够自行购买材料修复界桩?
答:故意损毁或者擅自移动、增设、修复、恢复界桩以及指使他人故意损毁或者擅自移动、增设、修复、恢复界桩的,按照《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处罚。 因过失造成界桩损坏的,过失人应当及时报告界桩所在地任何一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2025-08-13 -
问: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刚性支出,指的是哪些?
答:根据民政部《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刚性支出包括以下必需支出:(1)生活支出。指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为维持基本生活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必要的衣、食、住、行、用等费用支出;(2)医疗支出。指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就诊发生的,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2025-08-13 -
问:收养评估内容有哪些?
答:民政部《收养评估办法(试行)》第八条,收养评估内容包括收养申请人以下情况:收养动机、道德品行、受教育程度、健康状况、经济及住房条件、婚姻家庭关系、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意见、抚育计划、邻里关系、社区环境、与被收养人融合情况等。2025-07-17 -
问: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可以向哪里申请补领?
答: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2025-07-17 -
问: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什么时候可以办理离婚登记?
答: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202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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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江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第二次补录什么时候开始?
答:根据江门市区2025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和我市的实际情况,决定在7月25日—8月20日开展市直和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鹤山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第二轮补报名和补录工作。2025-07-22 -
问:请问2025年江门市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分数线是多少?
答:(“市统筹投档线”为面向市直、蓬江和江海区招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学校招生计划,按平行志愿投档分数线)2025-07-22 -
问:请问江门市2025年中考成绩如何查询?
答:有两种方式可以查询江门市2025年中考成绩,分别是: 1、网站查询 登录江门市2025年中考成绩及录取结果查询系统(http://jmzsbm.jiangmen.cn/jmzk/wp/scoresearch.html),输入“考生号”和“证件号末6位”...2025-07-22 -
问:高等教育中,除了国家奖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这些资助方式外,还有哪些资助...
答:我省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社会资助和“绿色通道”制度等有机结合的资助政策体系。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2025-06-19 -
问:我想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请简单介绍下。
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款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贷款金额为每生每年最高申请不超过20000元,新签订的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减70个基点执行。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2025-06-19 -
问:请问高等教育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有哪些类型?
答:高等教育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这三种类型,具体如下:(一)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是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优秀在校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2025-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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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站落户介绍信的办理
问: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有办户需求,应该怎么办理?答:由设站单位统一办理。(1)博士后人员出站后享受博士后落户政策,须符合下列条件:①博士后人员全职在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且人事关系(含行政、工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已转入设站单位;②博士后人员已办理完成...2025-07-23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社会资助的最高标准是多少?
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社会资助的最高标准是多少?答:同一参保人当年度获得的社会资助和集体补助金额之和不超过当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设定的个人缴费最高档次标准。当年度社会资助(或集体补助)金额已经达到当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设定的个人缴费最高...2025-07-23 -
初创企业的定义
问:什么是初创企业?答:指在我省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2025-07-23 -
劳务派遣协议内容
问: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包括哪些?答:(1)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岗位性质;(2)工作地点;(3)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4)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的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5)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缴纳方式;(6)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事项;(7)被派遣劳动者工伤、生育...2025-06-25 -
进站落户介绍信怎么办理?
问:进站后需要通过博士后通道办理落户,落户介绍信怎么办理?答:由设站单位统一办理。可以参考以下程序办理:博士后人员进站→设站单位将博士后人员人事档案调转至本单位→设站单位在系统中上传“档案转入证明”→省博管办网上审核通过→设站单位统一到省博管办办理落户介绍信(...2025-06-25 -
企业养老保险退休人员认证知识问答
问:当前是否已经取消了资格认证业务?答: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等文件要求,资格认证是有效防范欺诈冒领我省社会保险待遇行为的重要措施,按人社部要求依规开展,不存在取消认证、不开展认证的说法。按月领取定期待遇人员(包括企业退休人员、领取病残津贴人员)必须每年进行...2025-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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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什么是入海排污口?
答:入海排污口是指直接或者通过管道、沟、渠等排污通道向海洋环境水体排放污水的口门。2025-07-28 -
问:如何判断水体是否属于农村黑臭水体?
答:重点识别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 (1)确定识别对象 空间范围:自然村或村民小组等村民集聚区或聚集点适当向外延伸,原则上南方地区为向外延伸500米左右,北方地区为向外延伸1000米左右。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可不限于上述范围。 ...2025-07-28 -
问:农田灌溉用水参考什么标准?
答:目前灌溉用水水质标准有《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灌溉水中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硝基苯限量》(GB22573-2008)、《灌溉水中甲苯、二甲苯、异丙苯、苯酚和苯胺限量》(GB22574-2008)等。2025-07-28 -
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中规定的“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
答:国土空间规划分类建议参考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的《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51号)。2025-06-26 -
问:企业在填报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表(系统)时,某化工原料中涉某一调查化学物...
答:参考《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制度》填报说明,对于含量为一定范围的,可按照中间值(即是15%)进行折纯量计算。2025-06-26 -
问:固液分离后无切削液滴漏的金属屑可否按一般固体废物管理送金属冶炼厂冶炼?
答:《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规定,金属制品机械加工行业珩磨、研磨、打磨过程,以及使用切削油或切削液进行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属于危险废物的含油金属屑(900-200-08、900-006-09),经压榨、压滤、过滤除油达到静置无滴漏后打包压块用于金属冶炼,利...2025-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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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贯彻实施好传染病防治法要开展哪些工作?
答: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将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国家疾控局综合司近期联合发布《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一是要...2025-08-11 -
问: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与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的关系是什么?
答:传染病防治法围绕传染病防治的全链条展开,系统规定传染病的预防、监测预警报告、疫情控制、医疗救治等事项,内容上平急结合。突发事件应对法是突发事件应对领域的基础性法律,确立了突发事件应对的制度框架,适用于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国境卫生检疫法重在规范出入境环节...2025-08-11 -
问:传染病防治法此次修订的主要亮点是什么?
答:此次传染病防治法的修订主要针对以下四个方面: (一)完善传染病防治体制机制,压实“四方责任。一是坚持党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统筹各方面力量的制度优势。二是健全联防联控、分工协作的机制。三是建立健全城乡一体、上下联动、功...2025-08-11 -
问:传染病防治法此次修订主要把握的原则是什么?
答:此次修订主要把握了以下五个原则: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防范化解公共卫生领域重大风险。二是认真总结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防控新冠疫情的成功经验,完善重大疫情...2025-07-14 -
问:修订传染病防治法的意义是什么?
答:修订传染病防治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全面加强和完善公共卫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关键举措,加强传染病预防控制、监测预警以及治疗等制度建设,完善相关管理措施,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具有重要意义。2025-07-14 -
问:修订传染病防治法的背景是什么?
答:传染病防治法于1989年公布施行,分别于2004年、2013年进行了全面修订和部分修改。传染病防治法的制定实施,对有效防治传染病,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新冠疫情发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依法防控工作,先后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强化公...202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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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的承诺办结时限为多少个工作日?
问: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的承诺办结时限为多少个工作日?答:5个工作日(该时限不包含特别程序,如实地核查等)。2025-07-28 -
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的线下办理窗口在哪里?
问: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的线下办理窗口在哪里?答:(1)江门市(市级、江海区)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A区01、02号窗口咨询电话:3871681、3871682(2)蓬江区地址:江门市蓬江区丰乐大道10号蓬江区行政服...2025-07-28 -
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申请办理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问: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申请办理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答:总共需要提交6份材料,分别是:(1)水电气网联合报装申请表;(2)居民身份证(居民用户申请时);(3)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非居民用户申请时);(4)产权资料;(5)缴费存折或银行卡;(6)经办人身...2025-07-28 -
问: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在哪里可以申请办理?
答:线上、线下申请都可以。线上可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搜索“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点击在线办理,按指引操作即可。线下可前往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一件事服务窗口申请办理。2025-06-30 -
问:江门市燃气报装承诺办结时限为多少个工作日?
答:1个工作日(该时限不包含特别程序,如实地核查等)。2025-06-30 -
问:江门市燃气报装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答:总共4份材料,分别为:(1)居民身份证(居民用户申请报装时);(2)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非居民用户申请报装时);(3)物业权属证明材料(房产证或购房合同);(4)银行代扣资料(如缴费存折、银行卡等)。其中,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物业权属证明材料这3份...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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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病残津贴的领取条件是什么?
答:申领情况一:参保⼈员申请病残津贴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领取基本养⽼⾦最低缴费年限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含)以内的,病残津贴⽉标准执⾏参保⼈员待遇领取地退休⼈员基本养⽼⾦计发办法,并在国家统⼀调整基本养⽼⾦⽔平时按待遇领取地退休⼈员政策...2025-08-18 -
问:居民医保参保人和职工医保参保人分别可选定几家定点医疗机构?
答:(一)居民医保参保人只可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若选定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其建立医保结算关系的村卫生站也视同一并选定)或我市儿童专科定点医疗机构中选定一家,享受普通门诊待遇。(二)职工医保参保人在选定一家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若选定乡镇卫生...2025-08-18 -
问:读书时期在江门市参加居民医保时已办理了普通门诊选点登记,毕业后在江门某单位工...
答:需要的。居民医保转职工医保或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后,为避免影响普通门诊待遇,可致电或前往参保属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普通门诊选点的险种变更。2025-08-12 -
问:什么是病残津贴?
答: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可以申请按⽉领取病残津贴。2025-08-08 -
问: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如何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助?
答:按照“先缴后补”的方式。即在失业保险金领取地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其中按当地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标准的部分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符合条件的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自行参保缴费,然后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领取由失业保险基金承担的费用,经办机构...2025-07-28 -
问:办理了新生儿预参保登记或凭出生医学证明参保的新生儿,落户后需更新参保信息吗?
答:需要。监护人应在新生儿出生180天内办理落户或居住证,并持新生儿户口簿或居住证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通过“粤医保”微信小程序等线上渠道更新参保信息。其中凭出生医学证明参保的新生儿,可通过“粤医保”微信小程序的“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功能更新参保信息,...2025-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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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文艺表演团队对人数有要求吗?
答:《营业性演出条例》没有规定文艺表演团体人数。2025-07-18 -
问:旅游景区票价问题
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的门票以及景区内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具体可咨询价格主管部门。2025-07-18 -
问:5A、4A、3A级旅游景区创建、评定标准
答:国家A级旅游景区评定标准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GB/T 17775—2024)》,具体评定工作要求,可向所在地文化和旅游部门咨询。2025-07-18 -
问: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办法》共二十三条。第一条说明了《办法》出台的目的;第二、三条明确了扶持对象为企业、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扶持载体为文化和旅游项目;第四、五条规定了扶持资金的来源、用途和使用原则;第六条至第十八条为具体扶持措施和扶持金额的安排,主要从文旅建设项目报批、文...2025-06-20 -
问:江门市首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群体有哪些?
答:荷塘纱龙龙会、礼乐龙舟传承群体、新会蔡李佛始祖拳会、开平市民间文艺家协会、泮村邝氏族务理事会。2025-06-20 -
问:江门市美术馆的公益课程有哪些?
答:江门市美术馆暑期公益课程通常于每年7月至8月举办,主要面向未成年人。课程内容涵盖手工班、漫画班、基础素描班及基础国画班等。此外,结合中国传统节日,市美术馆还推出“我们的节日”“美术馆在身边”系列公教公益活动,进一步拓展课程内涵。公益课程相关信息,可关注...202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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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渔光互补发电项目需要使用近海的养殖海域,是否需要办理海域使用权手续。如果...
答:渔光互补发电项目需要使用近海的养殖海域,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申请办理海域使用手续,光伏用海与养殖用海可以申请立体分层设权。光伏用海和养殖用海均需按《广东省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2022年修订)》分别计征海域...2025-07-23 -
问:交通、能源、水利项目如果在可研报告专章中进行了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且能得出...
答:标准未覆盖或者超标准用地的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14号)。适用《自然资源部等7部门关于加强用地审批前期工作积极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30号)的项目,...2025-07-23 -
问:航道疏浚项目办理临时用海具体需要提交什么文件?是否必须提供疏浚物去向证明材料...
答: 关于航道疏浚项目办理临时用海具体需要提交什么文件,根据《临时海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国海发〔2003〕18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省管用海项目审查审批工作规范》(粤自然资规字﹝2020﹞2号)相关规定,航道疏浚项目用海如使用特定海域不超过三个月,可以申请...2025-07-23 -
问:永久基本农田被占用后应该怎样补划?
答: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经国务院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补充划入数量和质量相当的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生态建设、灾毁等占用或减少永久基本农田的,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2025-06-23 -
问:临时用地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应如何办理?
答:临时用地一般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用地、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能够恢复原种植条件。土地使用者按法定程序申请临时用地并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经批准可临时占用的,一般不超过两年,并通过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等工程技术措...2025-06-23 -
问:如何申请农村宅基地以及申请在宅基地上建房?
答: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一般履行以下程序:一是农户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是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要以户为单位向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没有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向所在的村民小组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值得注意的是,农村村民一...202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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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导致丧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情形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一)死亡;(二)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三)已经取得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四)已经成为公务员,但是聘任制公务员除外;(五)法律法规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2025-07-24 -
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退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十六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的,可以自愿退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自愿退出的,可以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获得适当补偿或者在一定期限内保留其已经享有的财产权益,但是不得...2025-07-24 -
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履行那些义务?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二)执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作出的决定;(三)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四)合理利用和保护集体土...2025-07-24 -
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那些权利?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十三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下列权利:(一)依照法律法规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选举和被选举为成员代表、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者监事;(二)依照法律法规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参加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参与表决决定...2025-06-26 -
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包括那些人?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十一条 户籍在或者曾经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稳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财产为基本生活保障的居民,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025-06-26 -
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履行那些职能?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代表成员集体行使所有权,履行下列职能:(一)发包农村土地;(二)办理农村宅基地申请、使用事项;(三)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资源并进行监督;(四)使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或者通过...2025-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