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粤港澳大湾区
走进侨乡
网站支持IPv6
问答知识库
先在这里找答案
搜 索
医社保
交通
民政
教育
劳动
环境保护
卫生
城管
旅游文化
自然资源
农业
综合政务
搜索结果
问:生育津贴发给个人后,若工资和生育津贴不一致,如何处理?
答:如果生育津贴比本人工资低,那单位应按规定补差;如果生育津贴比工资高的话,参保人可直接享受生育津贴,无需单位补差。个人与用人单位发生生育保险待遇及损失赔偿等方面争议的,按照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问:在户籍地领取失业保险金,养老保险必须要一起转回户籍地吗?
答:不需要。《关于畅通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的通知》明确规定,参保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在最后参保地申请失业保险金及其他相关待遇,也可以选择回户籍地申领,待遇发放期间不得中途变更发放地。目前,国家未对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时同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作出...
问:领取失业金期间购买灵活就业保险的是否算工作年限?
答:领取失业金期间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缴费月数计入累计缴费年限。
问:生育津贴发给个人后,若工资和生育津贴不一致,如何处理?
答:如果生育津贴比本人工资低,那单位应按规定补差;如果生育津贴比工资高的话,参保人可直接享受生育津贴,无需单位补差。个人与用人单位发生生育保险待遇及损失赔偿等方面争议的,按照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问:生育津贴和工资可以重复领取吗?
答: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第十七条“职工已经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规定,生育津贴是对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性补偿,二者不能重复领取。
查看更多
问:营运车辆多久检测一次?逾期有什么处罚?
答: 根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营运车辆自首次取得《道路运输证》当月起计算检测周期:营运载客汽车(含网约车)不满5年的每年检测1次,超过5年的每半年1次;货车及其他道路运输车辆不满10年的每年检测1次,超过10年的每半年1次。 需要特别注意,营运...
问:报名学车如何避免踩坑?
答:市民报名学车需注意以下几点: 1.查资质再报名:登录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官网查已备案驾校名录,或用微信小程序“邑起学车”选择入驻的备案驾校,实地到驾校店或备案训练场报名。 2.签正规培训合同:务必签制式《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合同》,警惕《驾培咨询服务协议》...
问:坐网约车怎么辨别是不是“黑车”?
答:合法网约车须同时具备《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车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人证)。江门市已推行“一车一码”,合规车辆在副驾驶位前方、后座车门内侧等醒目位置张贴专属二维码,乘客扫码即可: 核验车辆营运证、司机从业资格证信息;查看年检、营运保险...
问:公路施工单位在进行施工时应注意什么?
答:一、应当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建设。因建设公路影响铁路、水利、电力、邮电设施和其他设施正常使用时,公路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因公路建设对有关设施造成损坏的,公路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该设施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二、改建...
问:广东省高速公路现在有何差异化收费政策?
答: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交〔2025〕4号),广东省继续执行现有差异化收费政策:1.对通行我省高速公路的ETC车辆实行5%的通行费基本优惠;2.全省高速公路40座以上...
查看更多
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后,由谁负责管理检查?
行政区域界线毗邻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制度,每5年联合检查一次。遇有影响行政区域界线实地走向的自然灾害、河流改道、道路变化等特殊情况,由行政区域界线毗邻的各有关人民政府共同对行政区域界线的特定地段随时安排联合检查。联合检查的...
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子女的,应当在什么部门申请...
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子女的,应当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地区(盟)行政公署民政部门申请办理收养登记。
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办理离婚登记吗?
一方当事人结婚证丢失的,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双方当事人结婚证都丢失的,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或信息共享获取的婚姻登记电子档案,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受理离婚登...
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的,应当在什么部门申请办理收养登记?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二条,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的,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四条,收养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儿童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收养生父母...
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对符合有关规定的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丧葬费用、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进行垫付的社会专项基金。广东省财政厅是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主管部门。
查看更多
问:申请助学贷款,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国家助学贷款面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和全日制研究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要共同借款人(可以由学生的父亲或母亲担任,也可以由其他监护人担任),共同借款人和学生的户籍需要在同一个县(市、区、旗)。
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可以同时申请吗?
答:不可以。
问:请问国家助学贷款有哪几种?有什么区别?
答:国家助学贷款分为两类,根据办理地点的不同,分为在户籍所在地办理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在高校办理的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问:请问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流程是什么?
答:填报流程如下: (一)了解招生录取政策。考生填报志愿前,要认真查阅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招〔2026〕3号),了解平行志愿、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批次及类型、志愿填报要求、投档原则等;登录拟填报高校网站和教育部...
问:请问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时间是什么时段?
答:填报志愿分两个时段进行,具体如下:第一时段:6月28日9:00—6月29日16:00。本时段仅填报需政审、体检、面试的提前批本科军队、武警、公安、司法、消防、飞行技术等院校专业组志愿和提前批专科定向培养军士院校专业组志愿,报考上述院校专业组志愿的考生须在本...
查看更多
劳务派遣用工单位义务
问:劳务派遣用工单位有哪些义务?答:(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2)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4)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5)连续用工的,...
档案查阅
问:我想看我的档案内有没有奖励或处罚的记录?答: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本人、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人员的人事档案”。
社保卡逾期换卡
问:社保卡逾卡面有效期后需不需要重新补换社保卡?答:社保卡卡面有效期指社保卡芯片有效期,为确保社保卡正常使用,建议重新补换社保卡。您可通过“广东人社”APP、“粤省事”APP/小程序等线上渠道办理,或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社保卡、社保卡个人相片回执前往就近的...
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形
问:哪些情况下,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答:劳动关系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使用社保卡领取社保待遇
问:如何使用社保卡领取社保待遇?答:您可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点击“广东社保服务”-“社会保险网上个人服务”中登录个人或单位经办人账号,登陆成功后,可选择相应的网办服务功能,具体操作指引请在人社厅网站搜索相关指导文件。
查看更多
问:当年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名单的企业,是不是到下一年才需要披露?比如2026年...
答:2026年度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企业名单,需要开展2026年度临时披露;在2027年1月1日-3月15日期间,开展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
问:新购置二手的新能源货车是否符合2025-2026年实施的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
答:本补贴政策里所提“新购置”均指购置新车,需要提供新购置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联),购置二手车不符合补贴范围。
问:先购买新能源货车,后淘汰老旧货车,是否可以申请车辆淘汰更新补贴?
答:只要符合2025-2026年实施的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补贴政策范围要求,不管是“先报废老旧货车,后购买新能源货车”,还是“先购买新能源货车,后报废老旧货车”,均可申请淘汰更新补贴。
问:已经淘汰或者已经购买的车辆能否申领补贴吗?
答:对于 2025年 7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31日期间淘汰或者新购置符合补贴条件的车辆,可按照本补贴政策申领补贴。 对于 2025 年 7月 1 之前已经淘汰的非营运类国三、国四中重型货车或者新购置新能源中重型货车,不予补贴。
问:2025-2026年实施的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补贴政策中如何判断货车车...
答:本补贴政策的“国三、国四”车辆对照初次登记注册时间,一查便知。 “国三”汽油和柴油中重型货车:2013年6月30日及以前初次登记的;中重型燃气货车:2010年12月31日及以前初次登记的。 “国四”汽油和柴油中重型货车:2013年7月1日至2017...
查看更多
问:关于《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解读?
答: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适应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维护法制统一,国家卫生健康委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修订情况开展了部门规章清理工作。根据《医师法》等法律法规修改情况,对《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问:《血站管理办法》修改了哪些条款?
答:(一)将“国家卫生计生委”统一修改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将“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一修改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二)删去第六十一条第十一项。 (三)在第六十一条后增加一条:“血站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
问:《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修改了哪些条款?
答:(一)将“国家卫生计生委”统一修改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将“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一修改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二)将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五条中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修改为“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问:《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修改了哪些条款?
答:(一)将“国家卫生计生委”统一修改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将“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一修改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二)将第一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执业医师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三)将第七条中的“...
问:《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修改了哪些条款?
答:(一)将“卫生行政部门”统一修改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邀请医疗机构”统一修改为“邀请发起方医疗机构”;“本单位”统一修改为“本机构”;“所在医疗机构”统一修改为“主执业机构”。 (二)将第一条中的“《执业医师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
查看更多
问:餐饮服务经营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会有什么处罚?
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问:“在饭店招待客人要讲点排场,多点一些菜,吃不完就算了,反正别人也管不着。”这...
答:不对。餐饮服务经营者可以对参与“光盘行动”的消费者给予奖励;也可以对造成明显浪费的消费者收取厨余垃圾的相应费用,收费标准应当明示。
问:我外出旅游去酒店住宿,发现酒店客房内没有配套一次性牙刷等用品,是酒店服务质量...
答:不是。旅游、住宿等行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
问:有害垃圾该怎样投放 ?
答:有害垃圾投放时应当保持物品的完整性,单独投放至有害垃圾投放点或收集容器。《江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
问:我们的剩菜剩饭、菜根菜叶、果皮等食品类废弃物,是属于什么垃圾呢?
答:是厨余垃圾。《江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项。
查看更多
问:24小时无人自助KTV是否需要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
答:《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条明确:凡"以营利为目的、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场所,均属娱乐场所。24小时无人自助KTV仍须依法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
问:《娱乐场所管理办法》中定义的解释
答: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机关周围,以及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场所。对于您提出的场所是否属于上述规定的场所,具体请径向属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咨询。
问:可否使用其他省份生产的游艺设备
答:在其他省份文化和旅游厅审核通过的机型可面向市场销售,但设备内容不得含有《游戏游艺设备管理办法》规定的涉及赌博、宣扬赌博等相关内容,不得含有法律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内容,若有相关内容将由公安、文旅部门依法查处。
问:娱乐场内足浴和KTV的相关问题
答:《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文化和旅游部令第10号)第二条规定:《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所称娱乐场所,是指营利为目的,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是指提供伴奏音乐、歌曲点播服务或者提供舞蹈音乐、跳舞场地服务的经营场所。其他场所兼营以上娱...
问: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在线旅游经营者是否应当投保旅行社责任险?
答:应当投保旅行社责任险。
查看更多
问:一般种植乔木的最佳种植密度是每亩多少棵?
答:造林密度应综合考虑立地条件、树种特性、培育目的、经营水平等因素确定,不同区域主要造林树种的适宜初植密度可参照《造林技术规程》《国家储备林可持续经营指南》等相关技术文本确定。
问:2020年建成的农村自建房,现在要办理确权不动产登记,应当补办哪些手续?如何...
答:一、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二)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三)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
问: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
答: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 号)规定,因已批准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确需优化调整城镇开发边界的,“局部优化总量幅度每年不得超过所在县(市、区)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剩余总量的5%”。因此,5%的...
问:广东的古树是如何认定的?
答:根据《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古树名木保护专章“四十九条至五十二条”及《古树名木鉴定规范》(LY/T 2737—2016)和《古树名木普查技术规范》(LY/T 2738—2016)的相关规定,经古树名木主管部门组织鉴定,树龄在100以上的树木可认定为古树,...
问:林地性质可以改变吗?
答:国家保护林地,严格控制林地转为非林地。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其他各类工程建设,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确需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如需占用林地改变林地用途的,建议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
查看更多
问:国家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哪方面支持?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五十二条,国家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立足职能定位,在业务范围内采取多种形式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提供多渠道资金支持。 国家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提供多样化金融服务,优先支持符...
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集体公益和综合服务、保障村级组织和村务运转等支出是否计入...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五十一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集体公益和综合服务、保障村级组织和村务运转等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计入相应成本。
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否承担纳税义务和享受税收优惠?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五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或者因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办理土地、房屋权属变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四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合理安排资金,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 各级财政支持的农业发展和农村建设项目,依法将适宜的项目优先交由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国家对欠发达地...
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自觉接受有关机关和组织对哪方面的监督?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四十八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自觉接受有关机关和组织对集体财产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
查看更多
问: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的受理条件是什么?
答:工商登记注册住所所在地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在广东省内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内资和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问:哪一级机关对商业特许经营进行备案?
答:在广东省范围内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向广东省商务厅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根据《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商务部委托省商务厅完成相关备案工作,企业向省商务厅申请备案。
问:哪些预付卡属于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范围?
答: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是指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企业法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的,在本企业或同一品牌连锁企业适用的预付卡。纳入管理的预付卡必须是法人企业发行的,非法人单位发行的预付卡没有纳入商务部门管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是先发卡后备案,发卡企业...
问:单位为职工设立个人公积金账户时,如果职工身份证号码最后一位为X,需如何录入?
答:单位为职工设立公积金账户时,需填写职工的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若职工身份证号最后一位为字母X,需录入大写X。
问:申请公租房或保租房审核时间需要多久?
答:如果申请公租房,提交完整申请材料后,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两级审核两级公示”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纳入公租房轮候库,政府根据轮候情况筹集房源提供保障,整个审核流程一般需要一个月左右(含公示时间14日),轮候时间一般为3年,最长...
查看更多
政策通
江门市人民政府规章库
江门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库
市政府文件解读
粤企政策通
粤商通